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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法学学部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工作安排
来源:湘潭大学法学院     发布日期:2022-09-19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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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学部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的工作,根据《湘潭大学关于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的通知》等上级推免文件要求,现就学部关于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工作的有关事项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的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组织与管理

学部成立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学位点方向负责人组成的学部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推免复试、录取和疫情防控工作。

三、申请条件

学部接受推免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学术规范。

2、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需学分绩点排名在所学专业前10%,英语六级500分以上,并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四、推免类型、接收专业和人数

学部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均接收硕士推免生。

学部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接收直博生。

接收直博生总额原则上为1名,不接收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报考。

1、硕士生:

序号

硕士点代码和名称

接收推免生人数

1

030100 法学

36

2

035102法律(法学)

46

3

035101法律(非法学)

20

2、直博生:

序号

博士点代码和名称

接收直博生人数

1

030100法学

1

以上接收人数会有所调整,实际接收人数以最终录取为准。

五、申请程序

1、自本公告发布起,申请者应加入学部推免复试QQ群:834636466(湘大法学院接收推免生群),提交《湘潭大学法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学部对推免生的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

2、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tm)中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名。

3、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至学部(同时,请将这些材料的电子档发送至学部推免申请资料收集邮箱:2169459720@qq.com):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等证书或成绩单);

(3)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1份(附件2),申请直博生须另提供2份《专家推荐书》,由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2名副教授以上专家撰写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模板见附件3);

(4)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论文提供封面及首页,没有可不提供);

(5)各类获奖、资格证书等体现自身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注:以上申请材料的提交方式和时间,以学部的具体通知为准。

六、复试流程

复试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并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所有复试工作在2022年10月15日前完成。

1、推免硕士生的复试程序。

推免硕士生采取面试考核方式,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时,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

2、直博生的复试程序。

直博生复试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核内容包括科研能力考核和科研计划考核,两项均及格者,将其复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任何一项不及格者,均不予录取。科研能力考核、科研计划考核权重分别为50%,考生需提前准备好PPT,以PPT展示的形式进行汇报。

科研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及格60分):科研能力审核包括科研论文、著作、奖励三个方面。考生需提交能够证明其科研能力的材料目录及已发表论文的原件。考核形式为考生当场回答相关专业问题来评估考生的专业基础水平,审核工作小组成员结合申请者的科研成果和回答问题情况独立打分,平均分为考生科研能力最终面试成绩。

科研计划考核(满分100分/及格60分):考核内容为申请者对读博士学习期间的研究构想。研究构想包含拟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相关科研成果等。审核工作小组成员结合申请者提交的科研计划和面试问答进行独立打分,平均分为考生科研计划最终面试成绩。

七、录取

1、录取要求:

(1)学部根据招生计划、申请者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学术诚信表现、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名单报学校核定、公示。

(2)对复试成绩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和被我校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3)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推荐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2、注意事项:

(1)所有推免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系统内收到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接收录取,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同时须在入学报到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八、监督和复议

1、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生院和学部推免复试监督小组进行全面监督。

2、有直系亲属报考的,相关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本次接收推免生工作。

3、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生如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者E-mail与学校或者学部进行联系。

、其他注意事项

1、住宿、学费等其他事宜,请以2023年招生简章为准。

2、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3、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资格。

4、兼职博士生导师不招收直博生。

联系电话:0731-58293566 黄老师、屈老师

欢迎广大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报考湘潭大学法科研究生!

湘潭大学法学学部

2022年9月19日

附件1:湘潭大学法学院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湘潭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

附件3:湘潭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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