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7〕41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湘人社发〔2019〕10号)及《湘潭大学岗位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湘大人发〔2021〕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做好我校教师岗位内部等级晋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可申请所在职称层次岗位的内部等级晋升,但须坚持逐级晋升。
考虑到我校教授三级岗位的空余职数非常紧张,本次暂不全面开展教授三级岗位聘用工作,但既符合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且符合湖南省2020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直聘条件(附件1)的可以申报教授三级岗位。
二、工作组织
教授三级岗位聘用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副教授及以下岗位聘用工作由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自行组织。
三、申报条件
(一)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见附件2。
(二)副教授、讲师及助教岗位基本申报条件见附件3,各二级单位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申报条件,报学校工作小组审定后实施。
(三)补充说明
1.所获职称与现聘岗位相符,但是现有职称是经转评后获得的,其任职年限起始时间以其首次获得同层次职称的时间为准。
2.现聘在高校教师岗位且具有研究系列或工程系列职称的人员,在符合教师岗位其他申报条件的前提下,可申报本次教师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对于现聘在高校教师岗位但所获职称为其他专业技术系列的,经本单位审核认定所获职称分支学科(专业)与现从事教学的学科(专业)相符,且符合教师岗位其他申报条件的,可申请本次教师岗位内部等级晋升。但是,上述人员如未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则不得申报教师岗位内部等级晋升。
3.经本学院审核认定其所获职称分支学科(专业)与现聘岗位的学科(专业)属性不相符的,不得申报本次内部等级晋升。
四、工作程序
(一)教授三级岗位
1.个人申报
2022年2月28日前,符合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湘潭大学教授三级岗位聘用申请审核表》(附件4),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
2.二级单位资格审查和评议推荐
2022年3月4日前,各二级单位工作小组对本单位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评议推荐(需排序),将符合申报条件人选的下列材料报送人事处人力资源科(联系人:杨好星,联系电话:58293862,材料电子文件发送至738912472@qq.com)。
(1)申请人填报的《湘潭大学教授三级岗位聘用申请审核表》1份(须到教务处、研究生院、社科处、科技处等部门核实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并请审核人签名且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申请人须同时提交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原始材料的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原件已核”的字样,由单位审核人和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学校资格复核
2022年3月11日前,学校成立由监察专员办、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社科处、科技处和研究生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教授三级岗位申报资格复核小组,对所有单位推荐上报的教授三级岗位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同时,将申报材料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学校评议和公示
2022年3月16日前,经申报材料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由学校组织教师评审组进行资格复审和评议推荐,确定教授三级岗位拟聘人选。
拟聘人选由人事处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5.学校审定
经公示无异议和有异议但经申诉委员会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拟聘人选,由人事处报学校审定。
6.发文聘岗及备案
经学校审定后,发文聘岗,由人事处将聘用人选报省人社厅备案,并从异动备案的下个月起执行新的岗位工资待遇。
(二)副教授、讲师及助教岗位
1.制定聘用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2022年2月28日前,各二级单位工作小组参照《湘潭大学副教授、讲师及助教岗位基本申报条件》(附件3),根据学校核定的各级岗位聘用指标数(附件5),结合本单位教师队伍发展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副教授、讲师及助教岗位聘用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工作方案》须明确工作组织机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等,《实施细则》须明确各级岗位的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和考核要求等,并报学校工作小组审定后实施(学校工作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
2.个人申报
2022年3月4日前,符合岗位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湘潭大学XXX岗位聘用申请审核表》(附件6),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须附上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原始材料的复印件)。
3.资格审查和评审
2022年3月10日前,由各二级单位组织,将本单位教师岗位应聘申请人审核表统一报各职能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各二级单位根据职能部门审核结果对本单位教师岗位应聘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各二级单位工作小组须在核定的各级教师岗位聘用指标数内,组织教师评审组对符合申报资格的人员进行评审。
4.公示
2022年3月16日前,各二级单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5.报送拟聘用人选
2022年3月18日前,经公示无异议和有异议但经申诉委员会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拟聘人选,由各二级单位填报《XXX单位专任教师岗位拟聘用人选一览表》(附件7),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湘潭大学XXX岗位聘用申请审核表》报人事处(联系人:杨好星,联系电话:58293862,材料电子版发送至738912472@qq.com)。
6.学校审定
拟聘用人选由人事处统一报学校审定。
7.发文聘岗及备案
经学校审定后,发文聘岗,由人事处将聘用人选报省人社厅备案,并从异动备案的下个月起执行新的岗位工资待遇。
五、其他说明
应聘人员的最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著成果公开发表或者出版时间、科研项目获得时间及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时间、专利授权时间等,均截止到2022年2月28日。申报人的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按实际聘用时间足年足月计算。
附件:1.湖南省2020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直聘条件
2.湘潭大学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
3.湘潭大学副教授、讲师及助教岗位基本申报条件
4.湘潭大学教授三级岗位聘用申请审核表
5.各单位教师岗位聘用指标数分配一览表
6.湘潭大学XXX岗位聘用申请审核表
7.XXX单位专任教师岗位拟聘用人选一览表
人 事 处
2022年1月22日
附件【附件1-7.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