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1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二、10月1日起,全校按冬季作息时间表安排作息(作息表另发)。2010级新生军训有关工作另行通知。
三、各经济实体、后勤与产业管理处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其中保卫处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各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教职员工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确保校园秩序和安全。
请各单位于9月21日前将本单位值班安排表送校长办公室(电话:58292188)。
特此通知
湘潭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