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为使毕业生党员在离校时能顺利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新的岗位,请各学生党支部严格按照《关于填写毕业生党员登记表的说明》的要求,组织填好《毕业生党员登记表》,并于2010年6月12日前上报院组织人事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关于填写毕业生党员登记表的说明
中共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委员会
2010年5月18日
上一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中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 下一条:关于公布湘潭大学第二届知识产权知识竞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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