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2010年在职法律硕士调剂公告
各位考生:
目前我校在职法律硕士尚有一定调剂录取名额,从即日起接收报考湖南省内其他院校考生的调剂申请。
一、申请条件
1.报考湖南省内其他院校在职法律硕士的考生,因总分或单科等原因未被原报考院校录取;
2.全国联考成绩总分160分以上,综合素质高;
3.愿意到我校攻读在职法律硕士学位。
二、申请程序
1.考生下载并完整填写《在职法律硕士调剂申请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chenxi@xtu.edu.cn邮箱。
2.对申请人资格进行预审查。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通知申请人办理相关调剂手续并参加复试。
3.复试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接收调剂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14日下午4:00。我院对调剂申请进行审查和筛选后确定调剂复试名单,电话通知本人,请注意保持电话联系畅通。复试时间和复试内容等将在我院主页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我了院主页发布的招生信息,不要错过复试时间。
咨询电话:0731-58293566 13387329177(陈老师)
有关调剂、复试事宜请考生随时关注湘潭大学法学院/law/
电子邮件:chenxi@xtu.edu.cn
附件:在职法律硕士调剂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