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实践教学 >> 学科竞赛 >> 正文
我院与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成立法学教育实践合作共建基地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6-04-23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16年4月21日下午,我院肖伟志副院长、穆远征副教授、吕晓刚博士带领我校拟参加第四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的10名本科生,来到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开展有关合作事项。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杨建伟律师与我院肖伟志副院长签署了《湘潭大学法学院与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合作协议》,双方将就模拟法庭常规课程开展、精品课程建设以及竞赛活动等事项展开深入合作。协议签署后,肖伟志副院长向杨建伟律师授予了《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牌匾。随后,杨建伟律师向我院师生介绍了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历程,并勉励各位学子打好基础、奋发向上、积极拼搏。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董事、副主任甘元春律师等出席会议并就进一步落实有关合作事项进行了表态发言。肖伟志副院长代表我院向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致谢,并就法学教育实践、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以及未来基地合作共建事宜提出了宏观思路和具体建议。

由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第三届湘潭大学模拟法庭竞赛暨第四届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选拔赛,于2016年4月16、17日在我院圆满完成。通过本次竞赛,从我院及兴湘学院的参赛队员中选拔出了一批优秀的法学专业本科生,并将于5月下旬赴中山大学参加第四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为提升我校参赛队员的整体素质,从4月21日起为期一周,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将选派10余名专业刑辩律师,与我校拟参加全国竞赛的10名学生在长沙进行封闭式对练,其间食宿等事宜均由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承担。

上一条:我院代表队荣获“法源杯”第四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三等奖
下一条:金州杯·第三届湘潭大学模拟法庭竞赛暨第四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选拔赛取得圆满成功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