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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实践教学改革再出新成果,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取得好成绩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6-05-26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是由中国教育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学组联席会发起,由联席会成员高校轮流主办的,国内高水平、高规格的法学专业本科生学科竞赛。竞赛旨在提高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实务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促进各法学院校之间的相互交流,为发现和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提供高层次的平台,推动法学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竞赛通过案情分析、角色划分、法律文书准备、预演、正式开庭等环节模拟审判过程,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法律文书写作水平,训练大学生法律实务操作能力,让法学专业大学上在实战中加深对法律的理解。

“第四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由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主办,中山大学承办,于2016年5月21日至22日在中山大学举行。参加本次竞赛的队伍包括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湘潭大学等全国20所高校。本次竞赛分为初赛、半决赛、二等奖复活赛、三等奖复活赛、决赛等五个环节。经过两天的激烈角逐,本次大赛共有2支高校代表队获得了一等奖,4支高校代表队获得了二等奖,5支高校代表队获得了三等奖,本次竞赛还为27名同学颁发了“优秀辩手”奖。

为了加强法科学子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适应时代发展的卓越法律人才,湘潭大学法学院按照“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环节使学生能够掌握满足社会需求的法学应用思维和技术能力。以参加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为契机,法学院组织“第三届湘潭大学模拟法庭竞赛暨第四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选拔赛”用于选拔队员,锻炼队伍;并且在备战过程中,组织参赛队员与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封闭式训练,邀请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专业老师为学生提供专业指导等多种形式提高参赛队伍整体实力。

作为“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大赛”联席会成员之一,湘潭大学法学院积极参与了本次竞赛,并取得了优良成绩。我校代表队由肖伟志副院长担任领队,林艺芳以及吕晓刚老师担任指导老师。参赛队员由熊隽晰、谢博洪、刘韵笛、曾丹、林秋璇、陈敏、杨金龙、兰浪等8人组成。此外还派出11人组成的观摩队伍参加大赛观摩。张永江老师受邀担任本次赛事评委。通过赛前的精心准备、比赛时优异的临场发挥,在初战遗憾失利的情况下,连胜三场,获得大赛三等奖,谢博洪同学更是通过优异表现两次获得“优秀辩手”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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