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院研究生的科研兴趣,培育一批高质量的学术论文,特别是一批高质量的硕士论文,力争在CSSCI来源期刊、省优秀硕士论文评奖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经院务会研究决定从2014年上学期启动院级研究生创新项目,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额与资助额度
1.每学年的立项数额暂定5项;
2.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为人民币肆仟元。立项后先行拨付2000元,验收合格后,再拨付2000元。
二、申请人的条件
1.必须是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2.必须是一年级、二年级的研究生;
3.受过纪律处分的研究生取消申请资格;
4.每个研究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一项院级科研创新项目。
三、申请时间
必须在3月25日之前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
四、研究期限
研究期限为1年,需要延期的必须报请学院同意,且延长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五、评选办法
学院召开院学位会决定具体的资助项目。
六、管理规定
1.课题负责人应在项目获批后一个星期内,向学院提交科研创新项目计划书;
2.课题负责人成功申报校级、省级创新项目的,院级项目自然取消,由候补的项目按照顺序替补;
3.学院举行中期检查汇报会,不参加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没有通过的,取消资助项目,并追回已拨付的经费;
4.课题负责人应以创新科研项目作为硕士论文的选题;
5.指导老师为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提供信誉担保。
七、结题要求
课题负责人申请结题时,应向学院提交如下研究成果:(1)一篇以湘潭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与课题相关的CSSCI论文;(2)一篇较为成熟的硕士论文。
附:湘潭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申请书
湘潭大学法学院
201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