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廖永安,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法学教育。
刘浅哲,湘潭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
原文刊于:《法学教育研究》2022年02期,总第37卷,101-120页。本文注释已略,建议阅读全文。
摘要: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是培养德才兼备法治人才的基础工程,新时代下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迎来了发展的春天。但是由于其长期处于被忽视的地位,导致目前法律职业伦理教育面临着在“有用性”评价标准下遇冷、职业伦理教育目标模糊不清以及教育内容贫瘠等多重困境。为了使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健康快速发展,提升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水平。应当重塑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内在价值,明确以培养道德判断能力为关键的教育目标,并且基于内外双层视角搭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内容架构。
关键词:法律职业伦理教育;道德判断能力;义务性职业伦理;品格性职业伦理
论新时代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内在价值、关键目标及内容构造
廖永安 刘浅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