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证的现代化:体制转型与制度创新》
主 编:廖永安、谢蔚
副主编:夏先华、段明
清华大学出版社2023年8月出版
一、内容简介
本书聚焦中国公证现代化转型与发展过程中的前沿问题,汇集全国公证理论与实务专家的共同智慧,深入探讨公证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的中国方案。全书共分四编:第一编“公证体制改革的理论检视”分别从合作制公证机构性质、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机制创新、公证模式与公证制度定位等视角对公证体制改革过程中的理论问题进行检视与反思。第二编“公证制度规范的优化革新”着力探讨公证执业区域、公证书效力、公证核实权等具体公证制度的运行困境与优化对策。第三编“公证业务创新的实践探索”重点关注物业管理公证、遗嘱公证、信托公证、意定监护协议公证等公证业务,积极总结公证实践探索的有益经验,并加强理论指引。第四编“在线公证模式的发展趋势”对在线公证模式、网络赋强公证制度运行中的痛点与难点问题进行剖析,在提出解决进路的基础上,指明在线公证模式的未来发展与完善方向。二、序言
坚持守正创新 全面激发公证事业的发展活力
“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和“加强诉源治理”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涵。作为一项典型的预防性法律制度,公证制度在诉源治理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为了进一步深化公证制度的理论研究和改革探索,促进全国公证行业的理论交流和实务探讨,共同推动中国公证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经过前期向社会广泛征文之后,在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局的指导下,由司法部公证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湘潭大学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公证改革发展高端专题研讨会”于2022年1月10日在湘潭成功举行。
本次会议着力探讨的几个议题都是当前公证事业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对于公证行业的影响十分深远。会议第一单元“公证体制改革与机制优化”重点就我国机构本位的公证模式进行了反思,并在对公证权的属性予以解析的基础上,就合作制公证机构的改革进行了理论解读,对其规范发展的路径提出了真知灼见。第二单元“公证业务创新与实务发展”主要就部分公证业务的公证程序完善进行了探讨。重点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遗嘱公证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程序规则提出了完善建议,并从公证的预防性司法制度定位出发,对未来公证法的修改建言献策。第三单元“公证程序优化与在线公证”紧密结合互联网和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深入剖析了在线公证的法理基础以及运行困境的应对策略。该单元还重点对网络赋强公证这一创新业务的程序优化进行了省思。经过一整天的热烈探讨与交流,与会者对本次会议涉及的几个主要议题有了更为深刻的认知与理解,也越来越意识到公证在当前中国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潜力和今后公证事业发展的任重而道远。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我国有14亿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负!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公证作为一项重要的预防性法律制度,在诉源治理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将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为新时代公证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也预示着中国公证事业已经迎来了蓬勃发展的大好机遇。新时代对公证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面对长期以来公证事业发展与预期相去甚远的现实情况,公证行业必须坚持守正创新,把公证事业作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第一,要树立创新公证事业的发展理念。现代公证的作用不应只局限于简单的法定证明,在法院“案多人少”、诉讼弊端日益凸显的当下,公证应当积极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之中,从诉源治理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自身预防和化解纠纷的功能优势。可以说,公证功能发挥的程度,在一定层面上彰显了一个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能把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于无形,是一个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最高境界。当前,公证法律服务大多只是被动地应对社会的刚性需求,这无疑是远远不够的,公证行业还需积极主动深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能动地促进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第二,要积极探索公证体制机制创新。从行政体制到事业体制再到合作制,公证体制改革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单一、僵化的公证体制机制,永远不可能全面激活公证行业的发展动力。要想充分激发公证行业的活力,就必须坚持公证体制机制模式的多元化。公证服务作为一项准公共产品,既应体现其公益性、均等性,也应体现其专业性、市场性,如此才能为社会提供多层次、个性化的特色公证服务。对于社会需求而言,既需要有普惠的公证法律服务,也要有高端的公证法律服务。要坚持公益性与市场性的有效结合,积极探索创新公证机构组织形式,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证机构,进一步增强公证发展活力。
第三,要进一步拓宽创新公证服务领域。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发挥公证机构、公证员首创精神,充分运用公证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等职能,努力满足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中多层次、宽领域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从而有效解决当前公证服务对新型业务领域介入不够、不深的问题,进一步深化公证在服务金融、民营企业、保障“三农”、知识产权保护、司法辅助事务、家庭事务、竞技体育、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等诸多领域的法律服务。
第四,要不断创新公证服务的方式方法。在不到百年的时间里,我们的国家经历了从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再到信息文明的飞速变化,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向社会各领域全面渗透。为满足人民群众日渐高涨的在线服务需求,公证行业既要坚持制度创新,也要注重技术创新,实现双轮驱动,并将两者深度融合。网络赋强公证、在线公证等都是将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深度融合的有益尝试。通过加快推进数据共享,推广运用在线公证服务模式,可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
以上都是今后公证事业发展过程中需要着力进行的创新与转型。未来公证法的修改如何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目标,这是新时代公证事业面临的新课题。面对当前的新形势、新挑战以及社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公证事业必须从发展理念、体制机制、服务领域和方式方法等维度进行全面创新,坚持通过创新来激发公证事业的发展活力。毋庸置疑,公证当前在我国仍是一份前景广阔的朝阳事业。我相信随着各界对公证理论与实务研究的不断重视,我们一定能够共同推动公证服务朝着更加职业化和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我也相信只要各位公证人勇于担当,敢于作为,我们也一定能够共同推动公证事业,实现更大的繁荣与发展。
正是基于这一目标,我们从本次会议的众多成果中精心遴选出了部分优秀论文,将其汇编成书并予以出版。我们力求全面反映参与此次征文活动的各位代表的深刻见解,充分展示公证理论与实务领域的新问题、新发展、新动向和新思考。希望本书的出版,能给公证理论研究人员与实务工作者带来些许启迪。长期以来,我国公证理论研究较为薄弱,并未得到应有重视,且与公证实践的联系也不够密切,反哺公证实践发展的效果不彰。衷心希望本书的出版,能起到抛砖引玉之效,吸引更多的理论研究者与实务工作者关注公证事业,共同推动公证制度深度参与诉源治理与纠纷预防化解,从而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
三、目录第一编 公证体制改革的理论检视
专题一 法律责任视角下的合作制公证机构性质探讨——从司法裁判检讨公证机构的改制
阮 啸 孙 戈
专题二 合作制公证机构的公有属性探究——以集体公有解读为重点
章 勇 赵文兵
专题三 自收自支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机制创新的困境与出路
李 智
专题四欠发达地区公证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以G省县级公证机构为例
许 璐
专题五 我国公证机构本位证明模式的反思与转换——以《公证法》修订为视角
李全一
第二编 公证制度规范的优化革新
专题六 我国公证制度定位的新解与归正——兼论《公证法》第2条、第6条的修订
陈 军 吴俊南
专题七 我国公证制度改革策略与修法建议——以预防性司法制度定位为视角
李全息
专题八 公证执业区域制度改革的困境与出路——结合公共产品理论的分析
黄海璐
专题九 程序违法公证书效力认定之冲突及其化解
刘亚禾
专题十 公证损害责任制度的实证检视与完善进路——基于2748份裁判文书的分析
罗 云
专题十一 公证核实权及其运行机制之探讨——以H省公证机构实践情况为例
周海林
专题十二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数据公证保全之完善
郑 鑫
第三编 公证业务创新的实践探索
专题十三 物业管理中引入公证机制的可行性及实施路径——基于对株洲市物业管理状况的考察
株洲市国信公证处课题组
专题十四 《民法典》视域下公证遗嘱的反思与修正——兼论对《遗嘱公证细则》的修改建议
李安宁
专题十五 论遗嘱行为本质与遗嘱公证证明边界
徐 辉
专题十六 《民法典》视野下公证参与遗产管理的困境与破解
周千荀
专题十七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新探——兼论《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细则》的修订
李泳恩
专题十八 民事信托视角下的财富管理与传承——以存款信托协议书公证为例
印 媛
专题十九 意定监护协议公证中协议审查的规范展开
翟子玄
第四编 在线公证模式的发展趋势
专题二十 互联网公证的正当性及其边界
汤庆发 赵福林
专题二十一 在线公证制度的检视与完善
殷浓利
专题二十二 民事法律行为在线公证的风险与应对
梅 臻
专题二十三 互联网公证程序与法律责任的审思——以传统公证为比较对象
刘海城
专题二十四 互联网金融债权网络赋强公证的合理化进路
刘 冬
专题二十五 “互联网+”赋强公证模式的发展路径探析
张梦唯
四、主编简介
廖永安:现任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司法部公证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主任等职务。系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评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两届)、湖南省优秀社科专家。
谢蔚: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院党委委员。主要从事民法基础理论、公证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夏先华,:现任湘潭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兼任司法部公证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专职研究员、珠海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智库专家。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学、公证法学的教学研究。
段明:现任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司法部公证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秘书长,曾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批法律研修学者。主要从事民事诉讼、纠纷解决、智慧司法的教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