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9日下午,湘潭大学党委党校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分校第8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在法学楼模拟法庭开展了第六次党课。我院党委书记黄德华老师以“入党的条件为主题”,为学员们上了一堂精彩的党课。
黄书记主要从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两方面,就入党条件进行了阐述。形式条件主要包括六个基本方面:要求大学生年满18周岁,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参加党校学习并通过党校结业考试,还需经过一年考察期并递交书面思想汇报。最重要在于学习方面,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专业成绩名列前茅和一项校级荣誉称号。在实质性条件方面,包括思想道德、对党的认识以及个人基本条件三个方面,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要以实际行动向着道德品质好,工作积极,认真奉献,团结意识强的方向努力。
黄书记的党课内容深入浅出,形象易懂。他希望能通过学生党课让同学们更加发奋努力,不断进取,追求卓越。课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将牢记黄书记的要求,做一个平凡善良,伟大而有毅力、有理想的人,让自己的人生变得更加精彩,壮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