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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级刑事诉讼法硕士研究生读书会成功举行
来源:     发布日期:2008-11-26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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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晚上7点30分,2008级刑事诉讼法专业研究生读书会在法学楼东附楼会议室举行。本次读书会探讨的主题是“刑事诉讼与人权保障”,由吕晓刚和李尚勤同学主讲,董秀菊和李书兴同学担任点评,班长廖宗林同学主持。2008级刑事诉讼法专业全体研究生准时到场,邀请到了刘梅湘老师、李蓉老师和胡之芳老师对本次读书会进行了指导。


主讲人吕晓刚同学首先发言,他从刑事诉讼人权主体问题的方面为切入点,概述了刑事诉讼人权主体理论的基本内容,通过对当前人权主体理论的分析和演进历程,进而提出了我国当前刑事诉讼中人权主体理论及实践的现状,包括:被害人的人权主体地位确认不够,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权主体地位认识缺失,社会集体人权主体地位的缺失以及法人在刑事诉讼中人权主题地位研究的空白等。最后围绕着如何完善我国刑事诉讼人权主体体系提出了一系列独创性的设想。

李尚勤同学以“罪犯权利的保护”为研究视野对刑事诉讼与人权保障这一主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她从罪犯权利的概念入手剖析了罪犯权利应有的内容,在与法治发达国家的对比过程中,指出了我国罪犯权利保护例如减刑假释和罪犯劳动权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最后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设立独立机构,完善提请程序,加强相关立法,加大监管力度等具体的完善措施。

主讲人发言完毕后,评议人李书兴和董秀菊同学分别对前两位同学的演讲内容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点评,发表了自己对于本次主题的深刻见解,可谓针锋相对,鞭辟入里。

精彩的点评点燃了会议的气氛也激起了全场同学讨论的热情,在座的各位同学踊跃发言,针对主讲人和评论人的观点各抒己见,侃侃而谈,唇枪舌战的场面持久而热烈。


最后由各位老师针对本次读书会的主题进行点评,三位老师同时表达了对这次精彩读书会的赞许,对同学们开学以来在专业知识和思想表达方面的进步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同时也对我们在学术研究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更高的期待,至此,本次读书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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