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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博士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7-04-10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参加2017年上半年答辩的各位博士研究生,请按以下时间节点做好如下工作:

1、各位学员必须于4月25日前将论文一式十份交法学院203办公室朱甚璋老师处。其中五份要求略去“致谢”部分,并且在论文任何部分不得出现包含作者、学号及指导教师姓名的内容,攻读学位期间所获得的科研成果不标注完成人姓名,只标注本人为第几作者或第几参加人即可。

2、4月25日来院交论文时必须将《博士学位申请表格》一并交至研究生办公室朱甚璋老师处。申请书在研究生院主页的学位管理中下载→博士学位申请表格(表内所含表格都要下载,按表头所规定的份数下载)。同时需填写《湘潭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略去学号及姓名,一式五份随论文提交。

3、预答辩之后,请各位学员在湘潭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里提交并完善本人的培养计划、中期考核、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答辩申请等个人信息。

4、尚未交清学费的学员必须在答辩前交清学费,否则不能参加答辩。

5、答辩结束后,请各位学员按照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会的要求对论文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完后,请在湘潭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里提交论文的电子版(最终定稿)。另交论文纸质版4份至院研究生办公室朱甚璋老师处,截止时间为6月10日前。

6、所有学位点的答辩工作须在6月6日前完成。

湘潭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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