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教育 >> 培养管理 >> 正文
关于2008级研究生硕士论文答辩前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4-28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关于2008级研究生硕士论文答辩前工作安排的通知


参加2011年答辩的各位学员:

 请各位学员在答辩期间做好以下工作:

 1、各位学员必须于5月4日前将论文一式八份交院研究生办公室陈叶、言文静老师处,其中一份要求略去“致谢”部分,并且在论文任何部分不得出现包含作者、学号及指导教师姓名的内容,攻读学位期间所获得的科研成果不标注完成人姓名,只标注本人为第几作者或第几参加人即可。(刑法专业需交两份)。

 2、5月4日来院交论文时必须将《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申请书》一并交陈叶老师处。申请书在研究生处主页的学位管理中下载→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表格→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申请书(表内所含表格都要下载,按表头所规定的份数下载,其中表决票需下载五份。)

 3、尚未交清学费的学员必须在答辩前交清学费,否则不能参加答辩。

 4、答辩结束后,请各位学员按照答辩过程中答辩老师的要求对论文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完后,请交3份论文及电子版至图书馆二楼办公室,递交完毕后,持图书馆回执及1份论文正文至研究生办公室陈叶、言文静老师处,截止时间为6月5日前。(论文修改及回执的递交,是学位办颁发学位证的必要条件。)

 5、答辩时间:5月28日、29日。

 刑法专业答辩时间:5月21日。

附件:《法学院2011上学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


法学院

2011年4月25日

上一条:2013届硕士研究生档案材料核对表
下一条:湘潭大学关于学位论文抄袭剽窃及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