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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案例讨论会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6-05-15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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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8日晚9时许,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在模拟法庭举办的案例讨论会圆满结束。

本次案例讨论会邀请到了湘潭市检察院刘婷检察官,湖南湘剑律师事务所王莹律师以及湘潭大学胡宇清副教授对伊力老总章英启杀人案从多角度进行深入的案例剖析。刘婷检察官从章英启有罪且要追责的角度进行剖析,对犯罪构成要件,紧急避险,避险过当,不可抗力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解释,得出“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但不应忽视他人的权利”这一结论。随后王莹律师又从认为章英启无罪的角度进行了辩护,从认为其不具备犯罪构成的主体要件,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期待可能性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条理清晰、逻辑严谨的案件分析。而胡宇清副教授的观点则是认为章英启构成故意杀人但可以从轻减刑。胡教授从心理及法理的角度对当时的可能情况进行了假设还原并一针见血地点出了问题关键。在三位专家的分析引导下,在自由讨论的环节同学们都十分热情踊跃,讨论异常激烈。在现场提问时,同学们都十分积极,纷纷提出自己对于案件的疑惑及对相关问题的思索。三位专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耐心的讲解,风趣幽默,专业性强。直到最后因为时间问题现场提问结束时,大家都还意犹未尽。

通过这次案例讨论会,同学们书本上的知识进行了融会贯通,并通过具体案例深刻认识到遵从本能与理智对法的平衡的重要性。正是因为人有本能,然而更有法律与规则的制约,才能在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之间达到一种平衡,才能创造文明与法治并存的社会。(文/ 社会实践部 娄雅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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