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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举行“3·15”普法活动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6-03-16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16年3月15日上午,由湘潭市工商局、湘潭市广播电视台、湘潭市消费者委员会等单位联合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与湘潭大学权益保障中心共同举办的“3·15普法活动”在湘潭市华隆步步高广场顺利举行。

开幕式中,法律救助中心主任林丰作为市民代表发言,林丰从学生群体的视角出发,就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需求现状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和看法。

普法过程中,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组织志愿者们积极参与到了各个环节,并在现场的知识竞答环节中踊跃竞赛,在湘潭市民面前展现了较高的法律素养,普及了实用的法律知识。

今年的“3·15”普法活动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以“互联网+”为切入口,充分展示了新的网络消费环境下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现状。在揭示社会发展现状的同时也在告诫消费者,只有了解并懂得运用法律知识,才能在享受新型消费模式便利时更好的保障自我权益。

相信通过此次“3·15”普法活动的开展,志愿者们能了解更多贴近生活的现实案例,为日后法律知识的学习打下基础。同时,也帮助湘潭市民以更加便利方式接触、了解到法律知识,更加充分、合法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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