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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我们与你同行——我院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举行“3·15”维权活动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5-03-16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15年3月15日,是第3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湘潭市消费者协会的组织下,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携手湘潭市保险行业协会、湖南科技大学、湘潭市岳塘区霞光社区、湘潭步步高集团、湘潭国安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在湘潭华隆步步高广场共同举办2015年“3·15‘为你发声’”主题活动。

本次活动于上午九点半正式开幕。开幕式结束后,活动全面展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谭文胜代表市级领导从市场监管者的角度,强调了以公权力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随后商家代表上台,表明了加强行业自律、遵守商业道德,与消费者共创双赢的态度。活动还邀请到了霞光社区的一位居民,她代表广大消费者,向在场市民发出倡议: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次活动中,市领导将“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旗帜授予了湘潭市诚信企业代表——步步高集团。中心工作人员在此过程中向来往市民普及“新消法”,并参与签名活动。活动过程中,“3·15”有奖知识问答环节受到了围观群众热烈参与。上午十一点左右,活动结束。

正值2014年3月15日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行一周年之际,本次活动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科学消费,创设了一个良好的环境。(文∕刘韵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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