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学生风采 >> 学生社团 >> 正文
我院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举行案例讨论会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4-10-28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14年10月25日晚,由我院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承办的案例讨论会在法学院西附一楼模拟法庭成功举行。案例讨论会是中心的精品活动之一,它以近年来社会上发生的热点案例为主题,邀请法律实务工作人员和教学人员共同参与,就案例的争议之处进行深入的讨论。

  今年中心选取了在社会上引起广泛争议的“酒托女”这一群体,将焦点集中在酒托行为的定性上。为此,中心邀请了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琳、贺蔚寅,湖南惟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朝阳,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王奎、尹华容,作为本次讨论会的主讲嘉宾。

  晚7时整,讨论会准时开始。首先,主持人作了开场白并简单介绍了案例。接着,检察官贺蔚寅、张琳从检察工作的角度,先后分析了酒托行为的性质。随后,刘朝阳律师站在刑事辩护的立场上,论述了这一行为的性质和辩护技巧。除此以外,王奎老师从学理出发,对酒托行为的构成进行拆解,具体分析其案情事实和定罪问题。尹华容老师则从案例细节出发,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在互动环节,同学们不仅向嘉宾们发问,更专业性地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赢得了嘉宾们的一致赞赏。晚9时左右,讨论会圆满结束。

  此次案例讨论会,对同学们尤其是大一学生而言,不仅对酒托行为本身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而且体会到了将法学理论应用于社会实践的重要性,这对他们大有裨益。就法科学子而论,实践是全面提升法学素养的关键。(文/陈志宇)

上一条:让宪法精神抵达民心——法援举行“12·4”普宪普法活动
下一条:在模法营,做一个美丽的梦——致未来的模法人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