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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法学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证研究课题组赴河南省调研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6-09-14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图为课题组成员访问人民陪审员)

(图为课题组成员在龙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至9月8日,在湘潭大学副校长廖永安教授的指导下,“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证调研小组成员蒋凤鸣、唐倩、龙乙方、赵毅宇、陈海涛等赴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就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情况进行了实证调研。

2015年4月28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下辖的龙安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实证调研课题组对照《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就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选任程序、参审范围、参审机制、参审职权、退出和惩戒机制、履职保障制度等主题对试点法院进行调查,以跟踪试点工作实效,验证改革设计的可行性。

课题组进入试点法院现场,了解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制度运行内容,观摩适用新型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庭审现场情况,参观试点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办公室、阅卷室等硬件设施,获取了两个法院试点工作的宏观数据。其后,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和面对面访谈的形式分别对法官、检察官、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工作人员、律师、当事人等主体展开调研,就试点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和其间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获取了大量第一手资料,调研活动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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