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肖华,男,1964年1月生,湖南茶陵人,民进会员,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湘潭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现任湖南省勤人坡律师事务所主任,曾担任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湖南省人大常委、湖南省政协常委。湖南省第一届新世纪社会科学研究人才“百人工程”研究人员、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湖南省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培养对象,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主持《转型期中国公权力的宪法配置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余项,出版《宪法诉讼原论》等专著10余部,在《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100多篇,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湖南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等奖励50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