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简介
湘潭大学一直是研究非洲问题的重镇。1978年9月,根据中央的指示成立了湘潭大学非洲问题研究室,这是我国改革开放后成立的第一个研究非洲问题的学术性机构。为进一步推进非洲研究,学校于1998年成立非洲法研究所。为适应中非关系的新发展,全面推进非洲法研究,2005年组建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属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9年成立湘潭大学中非经贸法律研究院,2020年,研究院作为湖南省中非经贸合作研究院主要成员单位,获湖南省商务厅批准设立为中非法律与人文交流基地。
目前,研究院已与南非、纳米比亚、加纳、坦桑尼亚、美国、英国、法国、德国、葡萄牙等10多个国家的非洲研究机构建立了广泛的联系。
研究院集中三个方面的研究:一是研究非洲法理论与实务;二是研究非洲法律变迁与社会发展;三是研究非洲人权与外交。
2010年,湘潭大学入选“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与东非排名第一的乌干达麦克雷雷大学结为合作伙伴,为中心的人才培养了提供支持。2012年,“中国-非洲法律培训基地”正式挂牌成立,作为中非法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高地,为中心开展中非法律合作提供了保障。2014年,乌干达麦克雷雷大学与我校共建孔子学院,首任中方院长由研究院洪永红院长担任,为中心开展中非文化交流提供了帮助。2018年,湘潭大学被中国法学会和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定为“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永久承办单位。2020年,研究院被湖南省人民政府指定为“中非经贸合作研究院湘潭大学中非法律与人文交流基地”。
二、组织机构
院长:洪永红
成员:张小虎、刘功奇、郭炯、林涛、方晓庆、龙婷
三、学人风采
中心以湘潭大学为依托,以法学院为核心,结合商学院、外国语学院、历史系和国际交流学院等师资力量,共同开展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目前,中心现有专职研究人员28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10人,讲师3人,全部成员均取得博士学位且具有域外国家访学、调研经历,现任院长为中国非洲史学会副会长、中国亚非学会副会长洪永红教授。目前,研究院为我国高校唯一专门研究非洲法和开展非洲法务人才培养的学术机构,也是全国研究时间最长、研究人员最集中、研究资料最完整、研究成果最多的非洲法研究机构,在全国学界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非洲学界也有较高知名度,多位成员兼任中非国际性仲裁机构的仲裁员。
主要研究队伍由如下人员组成:
主要研究成员
洪永红,法学博士,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湘潭大学中国-非洲经贸法律研究院院长,麦克雷雷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外交部中非人民友好协会理事、中国亚非学会副会长、中国非洲史学会副会长、中国非洲问题研究会副会长。出版《非洲法导论》等著作10余部,在《人民日报》,Journal of African National Affairs等报刊发表论文200余篇。
法学博士,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004年入选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七届、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代表性成果有《“一带一路”商事调解的“中国方案”》等
朱伟东,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首届领军人才、西亚非洲研究所创新工程项目首席专家,湘潭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非洲史研究会理事,南部非洲仲裁基金(AFSA,南非)仲裁员。主持国家级、省部级课题10余项,出版专著、译著5部,在Journal of African Law, Journal of South African Law,《西亚非洲》等刊物发表非洲法研究论文及译文50多篇。
蔡高强,法学博士,湘潭大学法学院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湘潭大学国际法学博士学位点负责人。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20余项,出版著作8部,在《法学评论》、《西亚非洲》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非洲法研究代表性成果有专著《非洲艾滋病问题研究》和论文《论非洲艾滋病人人权的国际保护》等。
张小虎,法学博士,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湘潭大学中国-非洲经贸法律研究院副院长,《非洲法评论》执行主编。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发表非洲法方向的论著20余篇,代表性成果有《加强中非投资合作的环境法律风险防控》和《1948年<埃及民法典>:冲突与融合的二重奏》等。
Salvatore Mancuso,南非开普敦大学法学院教授。湘潭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南非开普敦大学非洲比较法中心主任、中国-澳门OHADA俱乐部主席、非洲统一私法协会(UNIDA)亚洲区代表、非洲国际法与比较法协会会员。主要学术领域为非洲法、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法。
李伯军,法学博士,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湘潭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0余项,出版著作8部,发表论文40余篇。非洲法研究代表性成果有专著《当代非洲国际组织》,主编《非洲法律评论》等。
吴勇,法学博士,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会理事,湖南省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近20项,出版学术著作5部,发表论文40余篇。代表性成果有论文《非洲环境法简析》、《经济手段在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环境管理中的运用及启示》等。
黄星永,法学博士,湖南工程学院讲师。主要研究中非劳动法律比较研究以及中非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主持外交部项目课题2项。
曾新民,湘潭大学外国语学院法语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系主任,湘潭大学国际交流处处长、国际交流学院院长、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曾受派遣到扎伊尔共和国工作两年半。代表性成果有《黑非洲法语地区的商事法律环境》、《刚果民主共和国:投资担保及商法改革》等。
夏新华,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湘潭大学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常务理事。发表非洲法方向论文50余篇,代表性成果有专著《非洲法律文化史论》等。
贺鉴,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湘潭大学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出版著作6部,代表性成果有《北非国家社会主义宪法述评》、《从冷战后非洲维和看联合国维和机制的发展》等非洲法方向论文40余篇。
曹艳芝,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非洲法研究代表性成果有专著《南非民商法专题研究》、论文《南非海事优先权制度探析》等。
陈红梅,法学博士,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非洲法研究代表性成果有《南非诊所式法律教育及其对中国的启示》、《南非学费制度的合宪性之辩及其启示》等。
刘军平,法学博士,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非洲法研究代表性成果有《中非调解文化的比较分析》等。
邹琳,法学博士,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湘潭大学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主要学术领域为非洲知识产权法。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1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代表性成果有论文《尼日利亚专利法分析》等。
王奎,法学博士,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非洲法研究代表性成果有《南非的死刑废除:历史、根据与特征》、《南非习惯法的历史发展》等。
覃斌武,法学博士,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湘潭大学法学院外事办公室主任,美国律师协会会员,主要关注非洲国家ADR研究,发表论文《非洲国家跨国诉讼策略——以利比亚国家投资基金诉高盛案为例》。
刘功奇,法学博士,湘潭大学法学院讲师,湘潭大学中国-非洲经贸法律研究院研究员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中非航天贸易法律制度研究、中非知识产权,代表性成果《论中国与东非国家贸易纠纷及其解决》、《构筑一带一路建设在非洲国家推进的法律保障》等。
郭炯,法学博士,湘潭大学法学院讲师、湘潭大学中国-非洲经贸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兼任中国非洲史研究会第十届理事、浙江师范大学东非区域国别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非洲法评论》编辑、株洲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秘书长、株洲市立法专家库成员等。
四、科研成果
研究院自成立以来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其一,非洲法的理论与实务;其二,非洲的法律变迁与社会发展;其三,非洲的人权与外交。同时,中心尤为注重非洲的国别法、区域性国际法、经贸投资法律的研究,形成了以非洲法为龙头,以中非经贸投资法律为特色,全面考察非洲政治、外交、历史、经济与文化等问题的学术研究新特征。
在课题申报上,中心成员已获得从国家社科基金到地方委托项目等各层次、多视角的立项资助40余项;在著作出版上,从2000年我国第一部非洲法著作《非洲法导论》的问世,到2015年中国第一本非洲法学术期刊《非洲法评论》的创刊,再到2017年非洲法文库的更新,中心已出版非洲法专著30余部;在论文发表上,中心成员于国内外重要期刊上发表600余篇,在《西亚非洲》、《民商法论丛》开辟“非洲法研究”专栏,在《人民法院报》开辟“非洲法纵横”和“非洲法律文化”专栏;在教材建设上,通过中心成员努力,首次将非洲法作为独立章节列入《外国法制史》统编教材并保留至今;在人才培养上,中心自1999年开始招收非洲法方向的硕士研究生,自2007年开始招收非洲法方向的博士研究生,期间,还送出8名学生赴非洲高校交流访学,指导研究生完成非洲法方向的学位论文超120篇。
2005年以来,中心成员共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余项,省部级项目50余项,以课题研究的方式为中非法律交流合作提供持续的智力支持。截至目前,研究院成员主持有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非洲国家和地区法律文本的翻译、研究与数据库建设》等国家级项目20余项、各类省部级和横向委托项目30余项,共出版有非洲法方向的学术专著50余部,发表论文500余篇,中心依托湘潭大学的电子数据平台,收集同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相关的基础数据,其内容涉及相关法律、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领域学者的专著、论文,以及该领域硕博士的学位论文等。现阶段,中心已拥有两个数据库,分别是:非洲法硕博士学位论文库以及湘潭大学非洲法文库。截止目前,这两个数据库一共收录了非洲法专著7本,硕博士学位论文约120篇。此外,研究院成员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咨政建议,在成果转化上取得良好效果,年均10篇以上的建议稿被中央和省级地方单位采纳。同时,研究院还以会议、论坛等方式,大力推动中非交流与合作,先后承办大型中非法律合作会议30余次,举办中非法律学术讲座50余场,成员多次受邀参加“中非合作论坛·法律论坛”等。
1、主要科研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项目类别 |
立项时间 |
|
非洲国家和地区法律文本的翻译、研究与数据库建设 |
洪永红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
2020年 |
1 |
“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企业对非洲投资的环境法律风险及对策研究 |
张小虎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
2017年 |
2 |
非洲国家限制外国人就业法及中资企业的应对研究 |
洪永红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
2016年 |
3 |
中非经贸投资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
朱伟东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
2013年 |
|
非洲经济一体化视域下中非自由贸易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
刘功奇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
2021年 |
4 |
北非阿拉伯国家政治发展研究 |
贺鉴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
2012年 |
5 |
非洲涉外民商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 |
朱伟东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
2008年 |
6 |
中非法律合作的历史与发展 |
洪永红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
2008年 |
7 |
非洲宪政的历史与变革 |
张怀印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
2008年 |
8 |
非洲法律文化史论 |
夏新华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
2006年 |
9 |
非洲法研究 |
洪永红 |
教育部项目 |
2006年 |
10 |
非洲法律文化研究 |
夏新华 |
教育部项目 |
2005年 |
11 |
非洲人权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
蔡高强 |
司法部项目 |
2009年 |
12 |
中非产能合作中的劳动争议问题研究 |
黄星永 |
外交部委托项目 |
2015年 |
13 |
中非现有双边投资条约存在的不足 |
朱伟东 |
外交部委托项目 |
2014年 |
13 |
毛泽东与非洲 |
洪永红 |
湖南省教育厅项目 |
2012年 |
14 |
南非环境法研究 |
张小虎 |
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 |
2016年 |
15 |
北非阿拉伯国家宪法变迁与政治发展研究 |
贺鉴 |
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 |
2012年 |
16 |
非洲投资法研究 |
洪永红 |
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 |
2010年 |
17 |
非洲习惯法研究 |
洪永红 |
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 |
2007年 |
18 |
英美宪政主义在非洲的移植研究 |
张怀印 |
湖南省教育厅项目 |
2007年 |
19 |
中国与非洲国家宪法人权保护之比较研究 |
贺鉴 |
湖南省教育厅项目 |
2007年 |
2、主要著作
序号 |
成果名称 |
出版社名称 |
成果作者 |
1 |
当代非洲法律 |
浙江人民出版社 |
洪永红 |
2 |
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非洲法 |
湘潭大学出版社 |
李伯军 |
3 |
非洲艾滋病问题研究 |
浙江人民出版社 |
蔡高强 |
4 |
非洲统一商法:普通法视角中的OHADA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朱伟东 |
5 |
联合国集体安全制度面临的新挑战 ——以武力打击索马里海盗为视角 |
湘潭大学出版社 |
李伯军 |
6 |
南非民商法专题研究 |
法律出版社 |
曹艳芝 |
7 |
非洲涉外民商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研究 |
湘潭大学出版社 |
朱伟东 |
8 |
理解非洲商法协调组织(译著) |
湘潭大学出版社 |
李伯军 |
9 |
当代非洲国际组织 |
浙江人民出版社 |
李伯军 |
10 |
非洲国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法律选译 |
湘潭大学出版社 |
刘海鸥 |
11 |
非洲投资法概览 |
湘潭大学出版社 |
洪永红 |
12 |
南非国际贸易法律制度专题研究 |
湘潭大学出版社 |
朱伟东 |
13 |
非洲法律与社会发展变迁 |
湘潭大学出版社 |
洪永红 |
14 |
非洲法律文化史论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夏新华 |
15 |
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研究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洪永红 |
16 |
非洲刑法评论 |
中国检察出版社 |
洪永红 |
17 |
艾滋病与人权保护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蔡高强 |
18 |
南非共和国国际私法研究 ——一个混合法系国家的视角 |
法律出版社 |
朱伟东 |
19 |
非洲法导论 |
湖南人民出版社 |
洪永红 |
20 |
非洲法律文化专论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夏新华 |
五、人才培养
研究院注重在人才培养上的专门性,推进并完善非洲法研究人才的培养机制,继续在本科生教育中全面普及非洲法律文化常识,培养研究兴趣,增加非洲法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报考量,体现出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的总体要求。借助乌干达孔子学院的平台,加强赴非访学工作,通过实地考察,培养专门从事非洲经贸投资法律研究的硕士和博士。此外,紧密依托中国-非洲法律培训基地,面向非洲各国培养熟知中国法律的非洲政法人才。
中心率先于1999年开始招收非洲法硕士研究生,2010年开始招收非洲法博士研究生,2012年开始招收非洲法非洲籍留学生。
国家留学基金委为了鼓励和促进非洲研究,特批了湘潭大学等四所在非洲教学和科研方面成绩突出的大学,作为重点扶持单位,每年配备指标,直接选派学生赴非洲学习。特别是湘潭大学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自2005年成立以来,已多次选派硕士研究生赴非洲学习交流。中心定期选派学生赴非交流访学,是培养非洲法方向硕士与博士研究生的必要途径,凸显出我校非洲法理论研究与实践考察并重发展的理念:其一,通过赴非交流,了解中非合作的法律实践,掌握非洲国家的法律制度和司法程序,为中非投资法律纠纷的化解提供可行方案;其二,通过亲身参与非洲大学的课程学习,熟悉非洲法学研究的基础理论,体会非洲本土习惯法的传统性,拓展非洲法研究的视野;其三,通过青年民间交流,相互理解并发现中非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法律难题,在学术研究的基础上,分享中国发展的成果经验;其四,通过资料搜集和实践调查,为中心提供详实的第一手材料,服务于科学研究和论文写作。可见,选派学生赴非洲学习,既是我校落实中非法律交流与合作的具体举措,也是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实践,对促进我校非洲法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中心将依托湘潭大学法学院,开展专项计划,持续资助,每年将选拔1至2名非洲法方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赴非洲交流访学或进行志愿者服务工作。
1、1999年始,中心先后在国际关系学、法律史学、国际法学硕士点招收非洲法研究方向硕士生;
2、从2006年始,共选派了6名硕士研究生申报国家公派留学资助,前往非洲国家留学。同时,还选派2名硕士研究生赴乌干达麦克雷雷大学孔子学院从事志愿者服务工作。
3、2007年后,中心依托法学院法律史学博士点,培养非洲法方向的博士研究生,至今已毕业了6名博士和70余名硕士。
4、2010年后,湘潭大学法学院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心继续在法学院国际法和法律史两个学位点,培养非洲法方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5、2010年始,为奖励有志于非洲法学习且成绩突出的研究生,著名的非洲友好关系研究者、退休驻外人员汪勤梅同志于我院创设“汪勤梅非洲法奖学金”,至今该奖项已经连续颁发5年,已有20余名非洲法方向的研究生获此殊荣。
6、2012年始,中心开始招收非洲法非洲籍留学生,目前已有数名乌干达和贝宁籍的学生完成了学业,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六、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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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湘潭大学法学院代表团赴乌干达麦克雷雷大学参加“一带一路”背景下中非关系展望国际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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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年,湘潭大学副校长廖永安教授率中心成员参加“2016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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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6年,开普敦大学劳工法学专家Kalula教授来中心作《国际劳工保护的几个前沿问题》讲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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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7年,中心成员刘功奇博士和曾捷博士赴中国驻乌干达使馆经商处开展调研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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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5年,乌干达教育部部长杰西卡·阿鲁波接见麦克雷雷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洪永红教授和外方院长沃斯沃尔德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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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4年,埃塞俄比亚亚的斯亚贝巴大学法学院院长Tadesse教授来中心访问,讲授《国际水资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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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4年,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湘潭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谢勇率中心廖永安教授、朱伟东教授、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戴勇坚主任访问肯尼亚、乌干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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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1年,中心主任洪永红教授、副主任朱伟东教授出席首届“中非智库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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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1年,中心主任洪永红教授率团赴非洲对尼日利亚和南非两国进行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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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08年,非洲商法协调组织中国澳门俱乐部主席、澳门大学法学院Salvatore Mancuso教授来中心访问,签署“非洲商法协调组织中国澳门俱乐部与湘潭大学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合作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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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08年,中心主任洪永红教授应邀参加 “达尔富尔:和平与发展”国际研讨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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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06年,中心主任洪永红教授应邀在人民大会堂参加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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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05年,著名非洲法专家、剑桥大学法学院Forsyth教授在中心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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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03年至2004年中心主任洪永红教授在南非开普敦大学访学时与中国驻开普敦总领事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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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非洲代表团于2001年莅临中心参观考察。 |
七、发展规划
1、调研国家对非战略中急需的重要课题。把握我国对非战略的顶层设计,抓住国家对非战略的急需问题,组织中心研究人员赴非洲进行专题调研,开展田野调查,分析困扰中非全面交流合作的主要矛盾,开展课题研究,寻找解决方案,形成报告上呈国家有关部门,实现良好的咨政效果。
2、为国家有关部门,特别是外交部和商务部等开展对非合作进行专项调研。结合当前国务院各部委的对非政策,发现中非交流合作中的新课题,利用赴非调研考察,对具体问题开展针对性研究,形成相关报告,报送外交部、商务部,展现中心理论研究反哺法律实务的科研特色。
3、调研中心与非洲国家法学院开展科研学术合作的现有机制。利用现有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中国-非洲法律培训基地和麦克雷雷大学孔子学院的平台机制,派出中心成员赴非参加会议,洽谈同非洲国家法学院之间的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意向,实现中非高校、科研机构的全面合作。
4、中心为培养非洲法方向的硕士与博士设置专项课题调研。借助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依托湘潭大学国际交流处,选派硕士和博士赴非访学,开拓视野,搜集第一手研究资料,考察中非法律实务,服务于学位论文的写作和专项课题的研究。
5、对非企业合作开展经贸投资法律实务的调研。突出对中非经贸投资法律的研究,联系在非国有企业或私人企业,实践调研,发现投资过程中的劳工、环境、贸易等法律风险,总结并归纳相关案例和争端焦点,为构建中国企业对非投资纠纷的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提供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