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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欧爱民
  • 学位:博士
  • 职称:教授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办公室:法学楼212
  • 电话:0731-58298615
  • 电子信箱:1351481593@qq.com

详细介绍

一、个人简介

欧爱民,1969年出生,湖南武冈人。现任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二级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兼任第十二届湖南省政协常委、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宪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南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湖南省党内法规与纪检监察研究基地主任、湘潭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名师、湖南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湖南省高校学科带头人等。主要从事宪法学、党内法规研究,主持国家社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课题40余项,在《中国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商研究》《法学评论》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著作10余部,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湖南省社会哲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湖南省高校教学成果一等奖、宝钢优秀教师奖等多项奖励。被评为2009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的法治人物、2019年度湖南省最美公益普法人物、全国普法先进个人。

二、科研项目

1、《党规与国法关系的合宪性调适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7AFX008);

2、《中国宪法事例分析的类型化研究》,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09BFX016);

3、《宪法学中国化研究》,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课题(NCET-12-0723);

4、《宪法实践技术路径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06JA820035);

5、《党规与国法的相互关系与衔接研究》,中国法学会重点专项课题(CLS(2016)ZDZX07);

6、《部门法的宪法规制——以违宪审查为视角》,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资助项目(03SFB2029);

7、《企业生命周期的国内外比较研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课题;

8、《关于坚持发展民主政治,纵深推进湖南全面依法治省研究》,湖南省社科规划办研究阐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重大招标课题(17ZD09);

9、《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组织体系与责任体系》,湖南省社科基金智库重大项目(20ZWA10);

10、《党内法规重大理论问题研究》,湖南省社科学术精品重大课题(20ZDAJ012);

11《二元宪法论》,湖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办课题(06ZC69);

12、《湖南法治指数构成与推广应用研究》,湖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办课题(12YBA285);

13、《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考核评价体系》,湖南省法学会课题(18HNFX-C-005);

14、《湖南省政法领域党内法规制度研究》,湖南省法学会课题(20HNFX-B-003);

15、《中国宪法事例的分析方法研究》,湖南省教育厅重点项目(09A098);

16、《党的领导入法入规研究》,湖南省教育厅重点项目(20K120);

17、《教育行政案件类型及其诉讼程序研究》,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XJK01BZ011);

18、《行政诉讼特别程序研究》,湖南省教育厅一般项目;

19、《宪法诉讼研究》,湘潭大学博士启动项目;

20、《法律实践性教学“当事人模式”研究》,湖南省教育厅教改课题;

21、《法学实践性教学的4M模式的理论与实践》,湖南省教育厅教改课题;

22、《湖南省法学学科同盟章程研究》,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23、《法学实践性教学当事人模式的理论与实践》,湘潭大学教改课题;

24、《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性教学“当事人模式”的理论与实践》,湘潭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25、《湖南省14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后评估》,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课题;

26、《湖南省184部地方性法规的清理》,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课题;

27、《衡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政府课题;

28、《湘潭市权力清单编制工作》,湘潭市人民政府课题;

29、《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湘潭市人大常委会课题;

30、《溆浦县基层治理法治化评估指标体系》,怀化市溆浦县人民政府课题;

31、《长沙县星沙街道依法行政体系建设》,长沙县星沙街道课题;

32、《医疗设备行业管理体制研究》,湖南省工商管理局课题;

33、《法治湖南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的编制》,湖南省司法厅课题;

34、《湖南省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法规政策体系研究》,湖南省应急厅课题。

三、代表性论文

共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40余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2篇。

1、《论宪法实施的统一技术方案——以德国、美国为分析样本》,载《中国法学》2008年3期;

2、《论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宪法适用的技术方案》,载《法商研究》2008年第3期;

3、《论法律明确性原则的宪法适用的技术方案》,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年第1期;

4、《聚众淫乱罪的宪法学透视——以制度性保障为视角》,载《法商研究》2011年第1期;

5、《论基本权利保障的技术方案——基于数学思维的分析框架》,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0年第2期;

6、《德国宪法制度性保障的二元结构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载《法学评论》2008年第2期;

7、《论市民宪法》,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年1期;

8、《立宪主义语境下对我国宪法权利属性的考问》,载《法学评论》2006年第2期;

9、《我国犯罪概念的宪法学透视》,载《法商研究》2006年第4期;

10、《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就业院校歧视》,载《光明日报理论版》2015年05月11日;

11、《言论的类型化及其法律保护》,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5第6期;

12、《权利与原则:撩开说话的法律面纱》,载《河北法学》,2006年第3期;

13、《财产权的入宪路径与民主检验》,载《河北法学》,2008年第1期;

14、《修正的思想市场理论与言论的双轨保护》,载《社会科学研究》,2005年2期;

15、《违宪行为的法理分析》,载《求索》,2005年4期;

16、《借鉴与建构:行政诉讼客观化对中国的启示》,载《求索》,2004年8期;

17、《论行政诉讼客观化》,载《求索》,2004年7期;

18、《不当联结之禁止原则及其使用方案》,载《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

19、《法律品格的宪法保障》,载《湘潭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

20、《我国刑事没收的宪法学透视》,载《湘潭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

21、《住宅权宪法保障的类型化分析——比较法的视角》,载《湘潭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

22、《上海、重庆试点开征房产税何以能通过宪法之门》,载《湘潭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

23、《现代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特点——兼与我国相关制度比较》,《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5期。

24、《宪法是什么? 》,载《吉首大学学报》2007年3期;

25、《论宪法的效力——兼论最高人民法院1955年、1986年批复的正当性》,载《湘潭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

26、《我国出租车准入制度的宪法学检验》 ,载《湖南科技大学学报》2011年2期;

27、《论市民宪法的品格》 ,载《湖南科技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

28、《违宪案件具体审查探讨》,载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2004年1期 [21] ;

29、《个案法律之禁止原则及其适用方案》,载《湖南社会科学》2011年3期 ;

30、《论象征性言论及其保护》,载《时代法学》2004年第5期;

31、《院校歧视的违法性分析与法治途径》,载《思想理论教育》2015年第8期 ;

32、《限制与保护:商业性言论的宪法学分析》,载《理论月刊》2006年4期 ;

33、《宪法观念的革命——从革命宪法到执政宪法》,载《湘潭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6期 ;

34、《违宪审查模式与中国的选择》,载《湘潭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2期 ;

35、《论候选人的媒体使用权》,载《湘潭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 ;

36、《论新闻监督的四张王牌与法律原则——一个比较法的视角》,载《湘潭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3期 ;

37、《民事制裁赔偿问题初探》,载《法律适用》1998年第2期 ;

38、《宪政建设的困惑与出路——评胡肖华教授< 宪法诉讼原论>》,载《湘潭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

39、《党内法规法定概念的评述与重构》,载《湘潭大学学报》2018年第1期 ;

40、《正当性、类型与边界——党内法规溢出效力的理论建构》,载《湘潭大学学报》2020年第5期;

41、《党内法规的双重特性》,载《湖湘论坛》2018年第3期;

4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语境下党内法规特性的考问与澄清》,载《湘潭大学学报》2019年第3期;

43、《论党内法规的识别标准》,载《湖南科技大学学报》2019年第1期;

44、《合署办公的宪法学思考——以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创制为样本》,载《广西大学学报》2019年第6期;

45、《党内法规的执行构成及其要素优化》,载《河南社会科学》2020年第5期;

46、《党的领导与中国法治特色》,载《理论视野》2020年第4期;

47、《党的领导法治化的复合模式及其实施路径》,载《吉首大学学报》2020年第2期;

48、《论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度定位》,载《江汉论坛》2019年第12期;

49、《混合性党规的正当性证成与适用范围——党政联合制定党规的一种理论回应》,载《中南大学学报》2020年第1期;

50、《全面从严治党须从机关党建抓起》,载《红旗文稿》2019年第12期;

51、《第五次宪法修正案蕴含的党规与国法关系》,载《理论与改革》2019年第6期。

5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概念之重构——以党内法规法属性定位为视角》,载《湘潭大学学报》2021年第6期

53、《应急领域强化党的领导的法治路径——以党规与国法的统筹推进为视角》,载《学习与实践》2021年第4期。

54、《新时代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制度升级的四个面向》,《法治现代化研究》2021年第4期。

四、成果获奖

1、《破译宪法的实践密码》,湖南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湖南省委省政府,2010年);

2、《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论》,湖南省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湖南省委省政府,2021年);

3、《湖南法治的个案推进——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为样本》,湖南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湖南省委省政府,2012年);

4、《宪法实践的技术路径研究》,湖北省优秀博士论文奖(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办,2008年);

5、第五届中青年宪法学者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中国法学会,2008年);

6、宝钢优秀教师奖(2017);

7、《建构“当事人”参与型教学模式,培养高素质应用”法律人才》,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教育部,2012年);

8、《构建参与型教学模式,培养法律应用人才》,湖南省高校教学成果一等奖(湖南省教育厅,2010年);

9、《创新体验式教学法 造就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湖南省高校教学成果一等奖(湖南省教育厅,2019年);

10、湖南省2009年度最有影响力的法治人物(湖南省依法治省办公室,2010年);

11、湖南省最美公益普法人物(湖南省司法厅,2019);

12、CCTV2011法治人物湖南十佳(华声在线,2011年);

13、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22);

14、湖南省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案例征集评选一等奖(湖南省委教育工委,2013年);

15、《构建参与型教学模式,培养法律应用人才》,湘潭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湘潭大学,2010年);

16、首届青年教师教学比武优胜奖,(常德师范学院,2001年);

17、三等功,(常德市人民政府,2001年);

18、双岗建功标兵,(民进湖南省省委,2012年)。

五、著作

1、《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论》(独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

2、《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总论》(独著),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

3、《党内法规法学》(参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

4、《破译宪法的实践密码——基本理论·分析方法·个案考量》,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5、《宪法实践的技术路径研究——以违宪审查为中心》,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6、《行政法学若干理论问题研究》(合著),湖南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7、《法学实践性教学“当事人模式”的理论与实践》,湘潭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8、《中国宪法事例分析的类型化研究》,湘潭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9、《全面依法治省:让民主法治阳光照耀三湘》,湖南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10、《地方立法学》(副主编),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

六、教学改革

在传统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的基础上,创立了法学实践性教学的“当事人模式”。该教学模式要求学生在研究当前热点问题的基础上,以当事人的身份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身份启动相关法律程序,并通过各种途径推动相关法律问题的解决。该教学模式实现了我国法学教育的一个转变:从课堂到实战,具有“真实性”、“公益性”、“参与性”等特点,并融“理论研究”、“实践操作”、“关注民生”于一体,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理论研究能力、职业技术能力、社会交往能力与社会责任感。

当事人模式在湘潭大学法学院实施得较为顺利,取消长沙路桥费、废除“驾考合一”制度、删除“身高歧视”、挑战“出租车特许经营”、质疑“国家药监局医院自制医用氧红头文件”、取消“夫妻投靠户口不合理条件”、申请“湘潭市两大职能部门公开财政预算与决算”、质疑“武冈禁摩令”、建议启动“天价过路费司法解释的合法性审查程序”等教学事例在全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力,成为该教学模式的经典。对此,中央电视台、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都市频道、长沙政法频道、法制日报、湖南日报、京华时报、潇湘晨报、法制周报、湘潭晚报等数十家全国主流媒体进行了大量的报道。对于由欧爱民教授所创立的当事人模式,《半月谈》、《中国教育报》、《法制日报》、《团结报》、《湘潭晚报》、《湘潭大学报》等给予了专题报道,在全国的影响力逐渐扩大,并被其他院校所借鉴。

在推进当事人模式的同时,积极开展该教学模式的理论研究工作,出版《法学实践性教学:当事人模式的理论与实践》,在《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教师》、《湘潭大学报》发表了《法学实践性教学当事人模式论纲》、《论法学实践性教学当事人模式》等一系列论文。

七、社会兼职

1、湖南省第十二届政协常委、法制委员会委员;

2、民进湖南省委常委、民进湖南省委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民进湘潭市委副主委;

3、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宪法学研究会会长;

4、湘潭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员;

5、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湖南省党内法规与纪检监察研究基地主任;

6、法治江西智库第一届专家委员会专家、法治江西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7、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湘潭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常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湘潭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

8、湖南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湖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家;

9、湖南省司法厅特约监督员、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

10、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长沙市委法律顾问、衡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湘潭市重大决策咨询专家、湘潭市公安局特聘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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