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法律评论 (第5卷)
编/湘潭大学法学院 湖南人民出版社
目 录
论文
可持续发展与第三次法律革命……………………郑少华(3)
法与道德……………………[日]田中成明(彭秀英译)(22)
点校本《历代刑法考》辨正…………………… 张全民(38)
边沁对死刑的功利主义批判……………………[美]雨果·亚当·比多(邱兴隆译 孙长永校)(92)
论刑事庭审制度的基本原则……………………龙宗智(141)
民事诉讼证明标准……………………英]迈克·瑞德迈勒(黄娟译 罗树志校)(175)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若干问题研究(下)……………………冯晓青(236)
主题评论“刘秋海系列案”的说与评
第一部分:概况
“刘秋海事件”大事记……………………(275)
媒体关于刘秋海事件的部分报道…………………… (277)
第二部分:当局者说
公理何在,正义何在?…………………… 刘秋海(282)
刘秋海此案扑朔迷离…………………… 周方平(286)
恶人先告状——《做好事招来的横祸》续篇…………………… 朱德付(290)
谁是真正的受害者?…………………… 傅昌波 张善菊(301)
刘秋海案开始二审…………………… 陈章(308)
“刘秋海事件”最新报道…………………… 派克(312)
他再为刘秋海作证…………………… 郭国松(319)
刘秋海案行政诉讼一、二审判决书…………………… (321)
刘秋海事件行政诉讼案剖析…………………… 佟海霞(333)
撩开“刘秋海事件”的面纱…………………… 吕莉华(340)
第三部分:旁观者评
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刘秋海案”终审判决中的事实认定与法律推理之错误…江平 王涌(353)
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访全国政协委员会、广东省政协常委王守昌教授…… 郭国松(358)
“刘秋海事件”证据分析…………………… 韩效忠(362)
刘秋海事件法律论证会…………………… (367)
刘秋海案的证言证据分析…………………… 王涌(387)
背判正义的技巧——刘秋海案件中的证据问题…………………… 王涌(399)
“刘秋海事件”的事实真相与司法判决…………………… 应松年(403)
“舆论监督”的他津与自律…………………… 何海波(409)
刘秋海行政案件的启示——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健全部门行政程序立法刻不容缓…马怀德(414)
关于刘秋海系列案件的思考…………………… 刘莘(416)
假如刘秋海案件…………………… 张树义(419)
刘秋海行政诉讼案引发的几点思考…………………… 湛中乐(421)
行政确认可诉性的实证检讨——由“刘秋海”案引发的思考…… 胡肖华 倪洪涛(425)
评析的立场——关于“刘秋海事件”系列评析的考察…… 杨翔(433)
海外学者评中国法日本法学家视野中的中国法(二)
依法治国的问题…………… [日]田中信地(萧汀译 张凌校)(445)
良心的自由——读杜钢建《重构良心意识与保障良心自由》一文…… [日]铃木敬夫(452)
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 [日]小口彦太(萧汀译 张凌校)(468)
中国公司法与企业立法的新发展……… [日]国谷知史(萧汀译 张凌校)(495)
中国公害问题的法制度………… [日]片冈直树(萧汀译 崔光日校)(507)
从“租赁”概念看中国法学……… [日]高见泽磨(543)
外国法评论:非洲法研究
非洲集体的人权观初论……… 卢微 洪永红(561)
尼日利亚国际技术转让合同中法律“选择”问题的评析……… 石慧(573)
学术批评 陈兴良“刑法哲学三部曲”评论
解读自然法意义上的刑法哲学——兼评陈兴良著《刑法的人性基础》…… 黄明儒(585)
刑事责任范畴的哲学回归——来自陈兴良教授三部曲的启示…… 张绍彦(603)
关于刑法哲学的几点思考——兼评陈兴良教授的刑法哲学三部专著…… 谭志君(642)
湘大论坛
纯经济上的损害…………………… 潘维大(661)
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论——兼论民事诉讼法与民商法之关系……… 江伟(664)
西方法文化的历史遗产……… 何勤华(667)
司法制度改革与中国古典治理传统……………… 贺卫方(670)
司法公正与司法改革………… 齐树治(674)
自由·人权·法治…………………… 陈忠林(678)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若干问题……………… 王璟琦(681)
法官独立审判与对审判委员会的改革………… 毕玉谦(685)
学术随笔
革命,让法律走开…………………… 铮言(693)
感情法官袍…………………… 湖舟(696)
告父母 索学费:革命党的辫子…………… 畴父(700)
“湘O”与院士待遇…………………… 芹夫(705)
大学教育漫谈(三篇)………………… 戚渊(708)
编后小记…………………… 胡旭晟(721)
《湘江法律评论》(1~5卷)总目录………… (724)
编 后 小 记
《湘江法律评论》自1996年开卷以来,一路步履蹒跚,到如今已编完五卷。虽说只是一个小小的学术文丛,谈不上有多大的成就,但我个人作为主编,感受却也不少。
说到个人感受,从主编第一卷开始,我心中就一直充满着感激之情。在这里,我首先要提到的,是湘大法学院前院长谢勇教授。记得在1996年夏,当我们具体筹划《湘江法律评论》的各项事宜时,谢勇君不仅打破以往由院领导“挂帅”的惯例,力主当时还只是副教授且在外读博的我来出任主编,而且对于我所抱持的办刊理念,从刊物名称到文丛风格和编辑方针,都一一给予充分的理解和肯塞。今天回想起来,假如没有当初谢勇君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湘江法律评论》就多半不会是后来这个样子。
主持《湘江法律评论》数年,从最初的谋划到文丛风格的厘定,再到后来的慷慨赐稿,我与文丛一道获得了学界同仁太多的关爱。其间,许许多多师友均曾以不同的方式给予我们关心、指点和帮助,其中既有我十分景仰的高铭暄、孙国华、江伟、郭道晖等等学界前辈,也有范忠信、朱苏力、贺卫方、梁治平、高鸿钧、陈兴良、赵秉志、方流芳、张中秋、邓正来、杜钢建、姚建宗、丁相顺、龙宗智、左卫民、谢晖、董茂云、郑少华、陈传法等等学界兄长和好友,更有多位素不相识的域外法学同道,此外还有湘大法学院参与编辑的各位同事以及湖南人民出版社的李建国副社长、曾赛丰主任和法律编辑室的全体朋友。尽管这份尚有诸多遗漏的名单规模之大与本文丛的分量或许有些反差,但我还是必须说,如果没有他们的鼓励和支持,《湘江法律评论》恐怕永远只是我脑海中曾经翻卷过的一朵小小浪花。其实,与所有治学者走过的历程一样,自进入学界以来,我就一直在各位师长、朋友的关怀和帮助下成长,每一点点成绩的取得,也都同时凝聚着他们的心血和智慧。这让我想到西方的感恩节,那实在是一个好节日,不过,也许每一个人都应当将我们取得成就(哪怕是一个小小的成绩)的每一天,都当作自己的感恩节。
谈到感恩节,不禁又想起了忏悔日。坦率地说,此时此刻,在我心里,与上述感激之情同样强烈的,是我的歉疚之意。几年来,《湘江法律评论》从整体策划、栏目设置到大部分稿件的组稿、甚至审稿,几乎都由我一人负责(尤其是前四卷),因之,文丛的运作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的个人见识和繁忙程度。尽管从第四卷开始,我曾试图做些改变,并有了几位执行编辑前来协助,但因种种缘故,科学的运作机制终究未能建立起来。现在想来,这种“人治”化的运作方式,对于开口闭口都不离“法治”的我来说,颇有几分讽刺意味。更重要的是,这种操作方式严重制约了文丛的出版周期和市场发行,也局限了《湘江法律评论》在学界应有的学术影响力,更导致了各位作者的文稿和稿酬的严重拖延、积压。作为主编,特别是作为一名获得了如此众多的学界朋友如此众多的关爱和支持的学术出版物的主持者,这样的过错是难以让人接受和谅解的。可惜我不是基督徒,否则现在真要去教堂忏悔了。回首前五卷走过的历程,尽管有着诸多的不足和缺撼,但我还是欣慰地发现,在各界师长、朋友的关心、支持下,《湘江法律评论》已初具自己的风格和特色,也在学界赢得了一定的影响和好评,这对一份学术出版物而言恐怕也非易事,尤其在国内法学出版物多如雨后春笋的今天。因而,我衷心希望她能够继续保持自身旺盛的生命力,并不断走向成熟;也期望她在今后的成长道路上,能够坚持和发展已有的特色和风格,建立更加科学的运作机制,并以更加正规的方式进入学术市场。毕竟,哪怕只是一棵小草,法学的百花园也会不嫌其多而只惮其少。所以,关于《湘江法律评论》的未来,我只能借用那句著名的诗词来表达自己的心愿和祝福:“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
胡旭晟谨识
2002年秋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