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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欧爱民院长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来源:湘潭大学法学院     发布日期:2022-01-22     查看次数:

近期,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欧爱民教授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长期以来,欧爱民院长一直秉持“以我学服务社会”的精神,奔走在法治宣传一线,先后荣获“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湖南省最美公益普法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

01潜心研究宣传党内法规

推动成立湖南省首家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湘潭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以及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党内法规与纪检监察研究基地。依托上述平台,积极有效宣传党内法规知识。出版《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总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论》等多部著作,发表相关论文30余篇,系列智库成果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

提出“德法兼修”“纪法双修”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培养新理念,研究团队主持相关国家级、省部级课题10余项,面向全校研究生开设了《党内法规学》课程,将《党内法规学》列为湘潭大学法学院本科专业课程。欧爱民教授受邀参与教育部马工程教材《党内法规学》的编写。主讲的《党内法规学》入选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入选教育部课程思政国家教学名师。

(欧爱民教授出版有关党内法规的著作)

02积极宣讲民法典

组织成立湖南省首家《民法典》宣讲团,面向党政机关、司法部门、重点企事业单位宣讲《民法典》300余次。带队亲赴“精准扶贫”首倡地十八洞村宣讲《民法典》,组织湘大学子赴湘潭市64个村(社区)宣讲《民法典》,实现了既定的全域宣传目标,相关宣讲活动受到湖南新闻联播、学习强国、湖南日报、红网、中国新闻网、湖南经视、湖南教育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报道30余次。

(《民法典》宣讲团启动仪式)

03认真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

整合法学院师资力量,推动成立湖南省首家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研究。积极对接国家战略,在湘潭大学法学院推行“必修+选修”“专门课程+通识课程”的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群。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纳入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面向全校学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公共选修课。欧爱民教授在湘潭大学、湘潭市公安局、衡阳市检察院、湖南警察学院等多地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并指导“湘潭大学法律诊所”公益性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并利用各类媒体平台,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氛围。

(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成立大会)

04巡回宣讲宪法修正案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后,欧爱民教授作为湖南省法治教育讲师团成员,立即投入到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修正案的热潮中,应邀先后在长沙、邵阳、衡阳、郴州、株洲等数十家单位巡回宣讲宪法修正案,为推进宪法实施积极贡献智慧。同时,欧爱民教授在《湖南日报》发表《“主席任期制”的宪法修改具有宪制正当性》的政论文章,被今日头条转载,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反响。

(欧爱民教授在郴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宣讲宪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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