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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湘潭大学-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授牌仪式暨基地年度工作会议成功在我院召开
来源:湘潭大学法学院     发布日期:2022-01-22     查看次数:

2022年1月21日,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湘潭大学-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授牌仪式暨基地年度工作会议在我院隆重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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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副校长喻祖国、研究生院院长刘金刚、副院长穆远征;基地建设方案评审论证专家组成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宝、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文胜、湘潭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员、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李志雄、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谭九生、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洪永红;基地合作单位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主任兰力波携谢广军、万传洪等律所律师及我院院长欧爱民教授、副院长吴勇教授、黄明儒教授、李蓉教授、胡宇清教授以及王振华博士等出席本次会议。

此次会议共有两项议程:基地授牌仪式和基地2022年建设方案论证研讨。

授牌仪式由刘金刚院长主持,欧爱民院长致欢迎词,基地执行主任黄明儒教授对基地做了简要的介绍后,由喻祖国副校长向基地负责人授牌,欧爱民院长向基地合作导师颁发聘书。

湘潭大学副校长喻祖国向基地负责人授牌

欧爱民院长向基地合作导师颁发聘书

会议第二项议程是基地2022年建设方案论证研讨,由吴勇副院长主持,黄明儒教授就建设方案做了简要汇报,由专家组小组成员就方案提出问题和建议。

专家组组长张宝教授提出,基地建设目标中提到的“双导师制度”应该基于培养环境和环节所处的视角不同,在实践中有着一定的差异,对基地中的法律硕士采取有差别的培养,基地建设成果应基于案例库建设重点突破;李志雄教授指出基地建设应该重点关注课程和学校课程之间的关系问题、项目如何执行,以及如何把实践问题融入到理论中来;谭九生教授指出基地建设必须落到实处,关注实践中的学生安全问题,在基地建设过程中注意案例教学;洪永红教授提出应该促进学科多样化,并且注意区分法学与非法学的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的区别。

基地建设方案评审论证专家组

研究生院副院长穆远征立足全局,提出基地建设应在开放中聚焦,促进交流扩大资源,聚焦重点、核心。欧爱民院长教授在总结中指出,通过此次会议,联合培养基地的发展思路已逐渐清晰,建立起较为完备的案例库将是基地建设的重点和成果,利用联合基地的便利,将律师请进我院实务性课程,将实践教学深入融入到课堂教学中,并且争取每年探索、推出好的研究生精品课程。

最后,“湘潭大学-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授牌仪式暨基地年度工作会议在掌声中成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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