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记者 曹辉
质疑“红头文件”是需要勇气的。这种勇气来自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来自“当事人模式”教学改革的探索,来自对法律的忠诚信仰,更来自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时代。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湘潭大学法学院师生并没有空喊口号,而是身体力行地落实法治行动:在一次次公益维权行为中,发现并解决社会生活中的不合理现象;在一次次法治实践中,用所学所知为“法治湖南”建设贡献着微薄之力。
“法治湖南”建设需要高校师生的力量。无论是取消长潭路桥费,还是叫停“驾考合一”制度,这些案例都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法治建设的有益尝试。学生参与维权,不仅仅是公益活动,更是以所学知识、以微小之力推动法治进步;在公益维权中,青年学子从爱发牢骚的“愤青”,渐渐成长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者。这不正好符合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期盼吗?
当然,值得点赞的不仅有湘潭大学法学院师生,还有与此相关的一些行政部门。因为他们意识到不合理或错误后,能够勇于并及时改正过失,这正是对“法治中国”和“法治湖南”建设的积极响应,落脚点也始终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
——载《湖南日报》2015-5-12第10版 http://hnrb.voc.com.cn/hnrb_epaper/html/2015-05/12/content_970635.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