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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法学院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湘潭大学法学院     发布日期:2022-05-23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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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省级主管部门及湘潭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的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5.原则上只录取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

二、组织管理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组长:欧爱民

副组长:陈双喜、吴勇

成员:廖永安、刘友华、肖冬梅、吴建雄、顾敏康、李喜莲、周青山、彭熙海、黄明儒、张义清

2.专业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专业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和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由招生领导小组决定。

三、招生计划

2022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指标为9人,最后各研究方向招生指标可能略有调整,以实际录取结果为准。

学院

专业名称

方向

学习方式

计划招生人数

法学院

030100法学

法学理论

全日制

1

诉讼法

全日制

4

刑法

全日制

1

国际法

全日制

1

知识产权

全日制

1

信用法

全日制

1

四、复试分数线

1.2022年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英语成绩(分)

专业成绩(分)

50

60

2.对于初试英语成绩在学校分数线下5分以内(含)的考生,经导师及学位点同意,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研究生院审核后参加破格复试。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采取腾讯会议线上复试形式进行。

1.复试时间安排:

2022年5月26日10:00开始 英语考试,线上

2022年5月26日14:30开始专业综合和面试,线上

注:复试时间可能会因为实际情况略有微调,请密切关注法学院公告栏的公告信息。

2.上线考生请及时到报考学院主页查询复试工作具体安排,主动与报考学院联系,了解有关复试具体事宜。所有复试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费(120元/生)

收到复试通知后请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bm.xtu.edu.cn/logon),招生项目为“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进入“复试结果查询”,按缴费说明缴纳复试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4.复试方式按外语、专业综合和面试结合进行。

(1)外语

考核内容为专业外语,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

(2)专业综合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3)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以PPT等形式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各项成果、博士阶段研究计划。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综合素质、学术作风。(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4)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自然辩证法以及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法理学》《民法学》,每门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成绩须合格(60分及以上),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复试材料提交

考生复试前需向秘书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件,报到时需按学院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如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军官证),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技术职称证书。

(2)其他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证书,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博士阶段拟进行的研究计划。

(3)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位论文全文和已经通过答辩的证明材料,如尚未答辩,须提供即将答辩的证明材料。

六、录取

1.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B和初试成绩A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B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初试成绩A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1)复试成绩B为外语、专业综合和面试成绩之和,外语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综合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的占比分别为20%、40%和40%。

复试成绩B=外语成绩*20%+专业综合成绩*40%+面试成绩*40%

(2)初试成绩A为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数。

(3)总成绩= A*50%+B*50%

2.录取要求

(1)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综合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照不同研究方向分别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B<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注意事项

(1)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领取调档函后,须于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湘潭大学(2022年8月31日前),未在规定时间内调入本人档案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须在2022年6月10日前告知我校,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若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其他

学制及奖助学金、监督和复议、体检等其他事项请参照湘潭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公布的《湘潭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未尽事宜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校研招办0731-58292051

纪委、监察专员办0731-58292015

法学院研招办0731-5829356

湘潭大学法学院

2022年5月20日

复试名单:

序号

考生编号

考生

姓名

研究方向

英语

专业一

专业二

总分

备注

1

105302111029341

李亮

法学理论

50

70

85

205


2

105302111029348

刘雷

法学理论

72

74

74

220


3

105302111029359

王梦姣

法学理论

69

62

66

197


4

105302111029337

贺田田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58

68

85

211


5

105302111029340

李飞宏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62

74

71

207


6

105302111029343

李政明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52

66

70

188


7

105302111029344

李宗翰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56

65

70

191


8

105302111029354

宁旭春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57

61

82

200


9

105302111029371

张强波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58

60

73

191


10

105302111029332

陈梅园

诉讼法

70

66

72

208


11

105302111029346

梁洋

诉讼法

56

68

84

208


12

105302111029349

刘美

诉讼法

52

61

66

179


13

105302111029352

马瑞凤

诉讼法

54

70

79

203


14

105302111029358

汤能干

诉讼法

72

69

73

214


15

105302111029361

严乾文

诉讼法

64

60

71

195


16

105302111029367

袁群

诉讼法

69

60

73

202


17

105302111029372

张文倩

诉讼法

65

70

88

223


18

105302111029366

于绍东

知识产权

59

62

81

202


19

105302111029374

张琨

知识产权

57

65

70

192


20

105302111029339

江军

经济法

56

68

83

207


21

105302111029342

李美莹

刑法

66

68

65

199


22

105302111029350

刘涛

刑法

59

63

77

199


23

105302111029368

曾昱恒

刑法

53

65

81

199


24

105302111029347

梁婧

国际法

72

66

80

218


25

105302111029345

李煜

信用法

52

72

68

192


26

105302111029365

尹倚民

信用法

56

60

62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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