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2届毕业生
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2022届全体毕业生: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离校,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研究生和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和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安排,结合我校毕业生离校实际情况,现就毕业生派遣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遣对象
我校2022届全体毕业生,以“湖南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办公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就业系统)数据为准。
二、时间安排及程序
我校第一批集中派遣时间为2022年6月11日-6月12日;后续派遣时间为6月27日之后,派遣次数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派遣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各学院数据录入和审核→学校复核→学校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学校导入最终就业方案→毕业生核对派遣信息(报到证信息核对)→学校修改异动的派遣信息→学校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第一次集中派遣)→打印、下发报到证→第二次集中派遣(新增派遣,改派,改错,修改资审信息等),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就业信息采集审核步骤
1.毕业生提交就业协议书、人社部门调档函等就业材料到学院和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就业资源开发科(服务大楼102办公室)(确保两边都有)。
2.学院统一录入就业信息到省就业系统,并通过系统自动审核。(操作方法见《湖南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信息系统就业方案编制》、《湘潭大学智慧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就业方案导出步骤说明-修改版》、《系统数据导入修改说明》和《导入字段-修改》)
学院就业信息录入截止时间及学校复核时间见附件2。
学院填写附件3《学院就业信息录入复核单》中的录入栏目。
3.学校根据学院录入的数据和就业材料进行复核,并填写附件3《学院就业信息录入复核单》中的复核栏目。(学院根据附件3相关要求,整理好就业材料,按附件2安排的时间到服务大楼102室核对就业数据)。
(三)报到证信息的核对步骤
学生登录湘潭大学就业信息网→就业手续→报到证信息核对(详见图1)→认真核对报到证信息→填写报到证信息核对结果(详见图2)→确认无误→点击“保存并送审”;如果信息有误,则先填写异动信息,然后点击“保存并送审”。
图1报到证信息核对
图2报到证信息核对结果
三、数据、材料要求及规范
(一)毕业去向类型
毕业生主要涉及四种去向:升学、派遣(人事代理)、回原籍、出国。
1.派遣
主要是指正式签约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或工作所在地人社部门同意接收档案关系,具体分为以下两种:
(1)派遣到单位
报到证抬头一般写报到的接收单位(具体要求需跟人事部门确定),需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就业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接收函。
(2)派遣到人事代理机构
报到证抬头一般写人才服务机构(或主管的人社部门,具体要求需跟人事部门确定),如需备注单位名称,则“报到证备注(扩展项1)”填写用人单位名称。
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人事代理机构接收函(或提供加盖代理机构接收印章的就业协议书)。
2.回原籍
以下毕业生按回原籍办理开往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的报到证。回生源地择业;出国留学(就业);已签协议书,但单位不接收档案;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待就业。
报到证抬头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文件通知为准(不需要毕业生提供,由系统根据文件自动生成)。
(1)毕业生
毕业生登录湘潭大学就业信息网→就业手续→回生源地登记表(详见图3)→选择回生源地类别(详见图4)→如果选择回生源地择业或待就业→点击“保存并送审”;如果选择出国留学(就业),则需要先填写联系电话,然后点击“保存并送审”;如果选择已签就业协议书,但单位比接收档案,则需要先填写单位名称及单位电话,然后点击“保存并送审”;如果选择自主创业,则需要先上传企业营业执照,然后点击“保存并送审”;如果选择自由职业,则需要先填写就业形式,然后点击“保存并送审”。
图3回生源地登记表
图4选择回生源地类别
温馨提示:2022届毕业生无需填写纸质版的回生源地登记表,仅需在湘潭大学就业信息网上填写回生源地登记表即可。
(2)学院
毕业生所在学院登录湘潭大学智慧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就业管理-办事大厅,审核毕业生填写的《回生源地登记表》,核实无误后,提交学校审核。学院登录页面:
(3)学校
学校审查资料,为填写了《回生源地登记表》的毕业生统一办理回生源地的《报到证》,待毕业生毕业后,将其档案派遣回生源地。
3.升学
升学不签发报到证,就业信息录入为升学信息,升学学校名称填写在扩展项5。
4.出国
(1)户档关系留存学校,不签发报到证,出国/出境学校(单位)名称填写在扩展项5。
(2)户档关系迁往托管代理机构,按上文“就业去向类型”中第1条第2款“派遣到人事代理机构”方式处理,报到证开往人事代理机构,就业信息录入为出国/出境信息。
(3)户档关系迁往原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按上文“就业去向类型”中第2条“回原籍”方式处理,报到证开往原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就业信息录入为出国/出境信息。
(二)学院信息录入的材料类型
就业协议书、录取通知书(升学)、出国材料、人社部门调档函等。
1.就业协议书
(1)学院收集就业协议书后务必审核用人单位是否盖章。
(2)协议书中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为必需字段,如派遣到用人单位(人才中心)请务必完善档案邮寄信息。
(3)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网址(线下纸质版签约)。
启信宝、天眼查、企查查。
(4)人事关系办理,需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①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档案,具备用人自主权(如大型国企、行政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则在此项内填写报到证开具单位名称和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及档案转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政编码。
②用人单位不接收毕业生档案,挂靠当地人才代理机构的,则需填写所挂靠的人才代理单位名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以及档案邮寄信息。同时在上交就业协议时,须让所挂靠的人才市场加盖公章,或连同调档函一起上交,无调档函(或公章),按回原籍处理。
③用人单位不接收毕业生档案(灵活就业方式),报到证按派回原籍处理;
2.人社部门调档函
如需派遣到人才服务机构,需取得派遣地人社部门的调档函。
3.录取通知书(国内升学)
(1)毕业生录取院校(科研院所)以录取通知书信息为准;
(2)扩展项5中填写院校(科研院所)全称,不需要具体到二级单位(如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湘潭大学化工学院等)。
4.出国材料
扩展项5中填写出国学校(单位)全称,实际所在地填写毕业生生源地。
5.其他材料说明
(1)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可直接作为派遣依据。
(2)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省内单位的聘用合同一般可以作为派遣依据,省外的最好提供人社部门的接收函并明确告知报到证开具单位。
(3)接收函:可作为派遣依据,接收函不同于调档函,一般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也可由具备用人自主权的用人单位开具),需标明报到证开往单位及档案邮寄地址。
(4)入选“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组织选调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农技推广特岗计划”、“农村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等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在“报到证备注(扩展项1)”中分别注明基层就业项目名称,还需在“实际工作单位(扩展项5)”中注明具体岗位名称或服务县(市、区)名称。“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技推广特岗计划”的单位性质填“50(国家基层项目)”,“组织选调生”、“农村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的单位性质填“51(地方基层项目)”,就业状况均填“01(就业)”,同时根据相应类别填写完善基层就业类别。
(5)自主创业须附创立企业营业执照,自由职业须有学生签字确认的证明材料,并注明就业形式。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集中派遣整理期间不受理生源地等资格审查信息修改,不办理违约手续。
2.升学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果选择升学,请于5月24日前完成解约手续,否则按原签约单位进行派遣。
3.各院第一批集中派遣录入截止时间后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将作为第二批集中派遣。
4.未落实就业、出国/出境和灵活就业(灵活就业是指已签约但单位不接收户口和档案)的毕业生,这类学生可将档案关系选择到“回原籍”或“人才代理”。
5.毕业生提供的人才中心的调档函、人社局的接收函等,请自行复印存档,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不退还,不提供查询和复印。
就业派遣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效性强。全体毕业生要积极配合,各学院要严格按本通知的要求及时间安排,审核整理用人单位接收材料和毕业生的申请材料,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以确保毕业生如期离校,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五、附件
附件1:《湘潭大学2022届毕业生派遣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2:《学院就业信息录入审核及学校复核时间安排表》
附件3:《学院就业信息录入复核单》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22年5月8日
附件1:湘潭大学2022届毕业生派遣工作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2:学院就业信息录入截止时间及学校复核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3:学院就业信息录入复核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