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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知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20-09-03     查看次数:
文章来源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已正式启动,为保证本次推免工作规范、有序、公正进行,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报考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14号,见学校官网政务信息港)以及《湘潭⼤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免试攻读研究⽣管理办法》(湘⼤教发〔2017〕7号)、《湘潭⼤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免试攻读研究⽣⼯作实施细则》、《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详见学院官网)等学校学院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全体师生执行。

1、9月1日—9月4日,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自愿报名(点击预约申请-研究生推免报名-研究生报名列表-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既符合学校单列指标直推条件又符合学院指标推荐条件的学生,可同时申请两类指标推荐)。

2、申请符合单列指标直推条件的学生,于9月6日前,向法学院本科教务办(法学院203办)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推免承诺书》1份;(2)《湘潭大学本科学生成绩总表》【必须在2020年9月5日及以后从系统生成打印】1份;(3)《湘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9月8日前,申请三教授联名推荐以及申请综合评定学生,向学院本科教务办提交教授联名推荐、综合评定材料。具体为:

申请学院综合评定的学生,提交:(1)《申请推免承诺书》1份;(2)《推免申请表(综合评定用)》1份;(3)《湘潭大学本科学生成绩总表》【必须在2020年9月5日及以后从系统生成打印】1份;(4)《成绩汇总表》(分专业)1份;(5)《综合评定加分项汇总表》(分专业)1份;(6)学院推免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条件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根据学院推免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拟申请综合评定推免加分且尚未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除上述材料外,另须一并提供:(1)《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免加分评定申请表》(该表为每位申请学生都要填写提交)(2)项目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内容、相关佐证材料。同一项目,团队成员可提交一份纸质材料(另有属于项目研究主题的个人其他成果也可单独提交)。学院拟进行专家评审,申请本项目加分学生需做好现场汇报与答辩准备,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申请教授联名推荐的学生,提交:(1)《申请推免承诺书》1份;(2)《推免申请表》(教授联名推荐用)1份;(3)《教授联名推荐信》1套;(4)《湘潭大学本科学生成绩总表》【必须在2020年9月5日及以后从系统生成打印】1份;(5)《湘潭大学教授联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条件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注意事项

(1)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9月8日前),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名注明“专业-学号-姓名”)发送电子版到学院本次推免材料接收专用邮箱(343307229@qq.com)

(2)除在申报系统如实填报信息外,申请学生提交的所有材料也应保证全面、真实,且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完整提交工作。因材料内容填写有误或提交迟延造成不利后果,责任自负。

(3)申请综合评定学生须提交的成绩汇总表、综合评定加分项汇总表,应严格对照学院推免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如实填写,如有不明之处,在表内显著处进行备注。

(4)学院根据学校总体工作进度事项安排,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定工作。相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请各位师生认真学习研究学校、学院相关通知规定。相关材料附件将发布到学院教师、学生QQ群中,请自行下载。 


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0年9月2日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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