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生通讯社(简称学通社)成立于1984年,在法学院领导的悉心指导下,在各届社员的不懈努力下,二十一年来,学通社创造了累累硕果。
学通社发起并创办了湘潭大学第一家院刊——《学生通讯》(后更名为《潇湘法韵》)。作为法学院思想交流的平台、师生沟通的桥梁,学通人牢记“以思想铸造价值,用行动赢得精彩”的社训,用心智浇灌着这份已经成功出版二十五期的院报。院报《潇湘法韵》以其思想性、学术性和批判性赢得了全校师生的一致好评。不仅于此,学通社还与各兄弟部门通力合作,开展了一系列学术讨论活动,以展现同学们才华,调动大家的学习积极性,活跃全院学术空气。
“谱潇湘神韵,写天下文章”,二十一年的风雨兼程,一代又一代学通社员的共同努力,使法学院学通社真正成长为一个拥有自己品牌与思想的成熟社团。在荣誉与成绩之外,一届又一届学通社员有一个让我们值得铭记的名字——学通人!
主要任务:
1、院报《潇湘法韵》的编辑工作;这也是学通社最重要最基本的工作。早在八十年代,学通社就发起并创办了湘潭大学第一家院刊——《学生通讯》(后更名为《潇湘法韵》)。目前《潇湘法韵》已经成功出版二十五期,并以其思想性、学术性和批判性赢得了全校师生的一致好评,尤其是质量上,可以说是整个湘潭大学的佼佼者;
2、报道法学院各项学术讲座和各类活动,宣传法学院,增强法学院在全校影响;学通社记者在校报、广播台、学工在线和法学院网站都有发表大量关于法学院的相关文章,宣传法学院的优秀精神风貌,为我院树立起良好形象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3、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工作;做好对其他部门活动的报道和拍照活动;
4、开展学术讨论活动,以及经验交流活动。如即将在11月举办的校内媒体经验交流会;
日常工作(部分与主要任务相重合):
1、《潇湘法韵》的编辑工作:
整理收集资料:包括新闻、学术讲座内容、学生文章等,以及向院领导和老师约稿;
策划、排版等。
2、报道法学院各项活动;做好摄影拍照和新闻采写,并发表在校内各大媒体上;
3、发起举办一些交流活动;
4、为校内、院内各大征文活动征稿;
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
包括记者和责编。
(大一、大二、大三都有学通社员,尤其是报纸《潇湘法韵》的责编人员)
人员具体安排:
社长一名(王伟),
副社长两名(娄琴、张海舟)。
责编(包括记者):
1、大二、大三的责编工作主要是:《潇湘法韵》的编辑工作;指导大一责编对报纸的编辑工作。
2、大一责编的工作主要是:学习并实践对《潇湘法韵》的编辑工作,尤其是要多向大二、大三的责编学习,多采访、写稿;听报告,深入法学院各项活动,做好报道工作,提高自己的能力。
工作宗旨和理念:
社训:“以思想铸造价值,用行动赢得精彩”;
《潇湘法韵》宗旨:“谱潇湘神韵,写天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