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 号)、《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 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及《湘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切实加强我院的复试工作管理,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在同等条件情况下,优先考虑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通过英语六级,本科平均成绩或绩点较高,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优秀学生。
3.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大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主动适应国家需求,促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发展。
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总体要求
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规定,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复试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公平有序地进行。
三、管理机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统筹协调、现场巡视,全面负责法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肖冬梅
副组长:黄德华、欧爱民、顾敏康
成员:王国征、李蓉、黄明儒、张全民、张义清、彭熙海、吴勇、刘友华、蔡高强、胡军辉、肖伟志
各专业成立相应的复试小组,每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关学科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由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各专业复试小组要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文字记录,并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四、招生计划
学院 | 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 | 学习方式 | 计划招生总人数 | 接受调剂专业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学术型 | 030100 | 经济法学 | 全日制 | 9 | 接受调剂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民商法学 | 8 |
诉讼法学 | 28 |
法律史 | 6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8 |
刑法学 | 10 |
法学理论 | 8 |
国际法学 | 8 |
知识产权法 | 15 |
专业型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全日制 | 19 | 接受调剂 |
法律(非法学) | 非全日制 | 10 |
035102 | 法律(法学) | 全日制 | 75 |
法律(法学) | 非全日制 | 10 |
信用风险管理学院 | 专业型 | 035102 | 法律(法学) | 全日制 | 12 | 接受调剂 |
备注:1.以上名额包含推免生;
2.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略有调整,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五、复试的具体要求
1、根据学校的要求,结合初试情况,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030100法学专业及0351法律专业的复试分数线确定为总分320分,均接受调剂(全日制法律(非法学)要求本科为理工科),接受调剂的分数线要求为总分320分,单科线与国家线一致。
信用风险管理学院035102法律专业的复试分数线确定为总分320分,单科线与国家线一致,接受调剂,接受调剂的分数线要求为总分320分,单科线与国家线一致。
一志愿报考我院学术型专业、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接受调剂的二级学科参加复试,但须经相关学位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并放弃参加原报考方向的复试,于3月31日之前将相关材料送到法学院203办公室。
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复试按照不同方向各自进行。
专业型研究生专业复试按照不同方向各自进行。
2.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但须按照我院规定的复试时间带相关证件进行报到,报到后及时联系复试秘书,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后续工作。
3.各专业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4.资格审查:请按照湘潭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公布的《湘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的要求带好相关材料,另外还必须携带本科期间成绩单及专业成绩排名证明(需加盖公章),如有获奖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请一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于4月1日8:30-11:30,到法学院东附一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如因材料不全或不实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5、复试方式和内容
(1)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由学院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复试考试科目见《湘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形式由各二级学科专业自定。参加面试时,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6.复试时间安排
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入学考试复试安排表
专业 | 科目 | 时间 | 地点 |
学术型法学硕士(笔试包含法律(非法学)) | 英语听力口语综合考试 | 4月1日晚上19:00—21:00 | 法学院东附楼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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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考试(笔试) | 4月1日下午 16:00—18:00 | 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律史、逸夫楼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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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刑法学、法学理论、逸夫楼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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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律(非法学)、逸夫楼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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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 4月2日上午 |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法学院公告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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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复试时间和地点可能会因为实际情况略有微调,请密切关注法学院公告栏的公告信息。
(2)英语听力口语综合面试请提前10分钟到考场查看安排。复试的同学请及时查看法学院公告栏复试时间地点的安排;
(3)综合面试请各考生提前15分钟到复试秘书处签到;
(4)小语种(日、德、法等)考生请4月1日上午到法学院203办公室找言老师确定考试安排。
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型)入学考试复试安排表
法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学院 | 法律硕士(非法学类全日制) | 英语听力口语综合面试 | 4月1日晚上19:00-21:00 | 法学院东附楼202教室 |
| | 专业课笔试 | 4月1日下午 | 逸夫楼411 |
| | | 16:00-18:00 | |
| | 专业面试 | 4月2日上午 |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法学院公告栏 |
| 法律硕士(法学类全日制) | 英语听力口语综合面试 | 4月1日晚上19:00-21:00 | 法学院东附楼202教室 |
| | 专业课笔试 | 4月2日下午 | 逸夫楼三阶、四阶 |
| | | 15:00—17:00 | 具体分班见考场安排 |
| | 专业面试 | 4月3日上午 | 立法法务:法学院308会议室 |
| | | 8:30—11:30 | |
| | | 4月3日上午 | 民事法务:法学院306会议室 |
| | | 8:30—11:30 | |
| | | 4月3日上午 | 刑事法务:法学院305会议室 |
| | | 8:30—11:30 | |
| 法律硕士(非全日制) | 英语听力口语综合面试 | 4月1日晚上19:00-21:00 | 法学院东附楼202教室 |
| | 专业课笔试 | 4月2日下午 | 逸夫楼三阶、四阶 |
| | | 15:00—17:00 | 具体分班见考场安排 |
| | 专业面试 | 4月3日上午 | 法学院307会议室 |
| | | 8:30—11:30 | |
信用风险管理学院 | 法律硕士(全日制) | 英语听力口语综合面试 | 4月1日晚上19:00-21:00 | 法学院东附楼202教室 |
| | 专业课笔试 | 4月2日下午 | 逸夫楼三阶、四阶 |
| | | 15:00—17:00 | 具体分班见考场安排 |
| | 专业面试 | 4月3日上午 | 法学院东附一楼会议室 |
| | | 8:30—11:30 | |
(1)复试时间和地点可能会因为实际情况略有微调,请密切关注法学院公告栏的公告信息。 |
(2)小语种(日、德、法等)考生请4月1日号上午到法学院203办公室找言老师确定考试安排。 |
(3)英语听力口语综合面试请提前10分钟到考场查看安排;专业面试各考生面试请提前15分钟到复试地点找复试秘书签到。 |
专业课笔试内容由各二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复试考试科目见《湘潭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7、成绩核算
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为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及加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不足60分的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a.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各为100分。
b.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 0.6 = A
复试成绩B =(B1(专业笔试成绩)*1/4+ B2(综合面试成绩)*1/2+ B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4)*0.4
c.最后总成绩C = A + B
8、录取
(1)录取分研究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
(2)复试录取阶段确定指导老师,具体由各学位点进行安排。
9、公示制度
我院将复试拟录取结果上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10、缴费、体检等其他事宜请参照湘潭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公布的《湘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校医院体检时间为4月1日—4月15日,共计10天,体检需空腹。
六、奖学金参照《湘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湘潭大学法学院
2018年3月27日
湘潭大学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docx